日菲海域劃界、台灣被排擠?學者示警:兩國不認台灣主權、恐陷經濟海域喪失危機
日本與菲律賓兩國宣布,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啟動專屬經濟海域(EEZ)、以及大陸棚邊界畫界談判,但這塊要談判的海域,在台灣東方,且與我國依法主張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有大範圍重疊,遭藍委質疑「排擠」我國,並損害我國相關權益。
對此,有擅長研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國際海洋法等領域的學者認為,先不論中共抗議與行動,日本與菲律賓啟動的這項談判,恐將我國的海洋空間壓縮到只剩下「領海」,而忽視了我國長期以來主張的經濟海域,但我國恐很難阻止這項談判的進行。
將我國活動空間限縮到只剩領海?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周怡向《風傳媒》表示,很難說日本和菲律賓的舉動,違反條約的「不拘束第三方原則」。首先,傳統解釋第三方的性質是「國家」,而我國在他們的官方立場中並不是一個「國家」。
其次,周怡也說,就算各界擴大解釋,把條約的第三方包含「政治實體」,但日菲這樣畫界的結果,也確實考慮到我國「有效管轄」的範圍,即領海,「因此算是一種尊重、但不牴觸的態度。所以,很難說他們違反了國際法原則」。
周怡指出,從日本、菲律賓雙方協議的法律效果觀察,雙方尊重我國的有效管轄,但他們也不得不尊重這源自國際習慣法享有的自由航行,因此,「我國籍的船舶仍然可以自由地在該海域航行」。
但日本、菲律賓和這項協議最大的問題是,「兩國在事實上,排除了我國主張的經濟海域」。同時,除了捕魚自由,開發資源被協議排除之外,我國相關機關也不能再自由的進行科學研究,「這是最令人擔心的地方」。
周怡解釋,這項條約把我國的有效管轄事實,「限縮到最小範圍」,並忽略了我國依國際法主張的經濟海域,依法享有的大陸礁層。
台灣無法干涉條約談判?
由於日本與菲律賓與中共建交、並承認「一中」,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周怡分析,在日菲的外交政策下,我國可以與兩國進行經濟交流,但不能具備與對方簽定劃界協議的地位,因為「畫界」是高度的國家主權行為,「他們不可能、也不會牴觸他們的外交政策」。
所以周怡研判,依兩國現在的立場,要求改變現在協議的機會並不大,「與其政府抗議與否定對方協定的效力。或許可加快速度,和兩國「務實」的在與我國既有的協議,討論入漁、科研等「附件」,先穩住我們的權利」。
周怡建議,另一個方法是向日菲兩國,建立「共同開發機制」邁進,這樣才有「衡平」開發自然資源的可能性,「國際間不乏這種在爭議地區,先建立共同開發機制,如土耳其、希臘、塞浦路斯處理爭議的方式,視情況穩定再決定海域的劃分,重訂進階管理方式」。(推薦閱讀)菲律賓真的躲不掉!小馬可仕直言如果「台灣有事」:馬尼拉沒有選擇、一定被捲入
但周怡也說,這樣的作法,必須建立在兩方已有互信,且無外部干預的條件,「若有外部勢力在任何一方背後說三道四,那麼解決問題的方案,可能擺不上棋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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