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依法採購,整修使用多年空間改設會議室,活化空間效能並撙節外借場地費用
【本文由大陸委員會提供】
有關立法委員王鴻薇今(17)日於立法院質詢時,指稱大陸委員會花費98萬元裝修辦公室一事,澄清說明如下:
一、因本會會議室空間有限,又經常有召開閉門會議需求,經多次評估,並與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以下簡稱策進會)協調,將原策進會董事長辦公室修整為多功能會議室,提供策進會(含文合會、經合會)等業務使用外,亦可運用作為本會部分閉門會議空間,以活化該空間之使用效能,並可撙節向外租借場地之費用。
二、由於該空間已30年未曾整修,消防設施、天花板、地板、壁面、機電管線、空調等均需修繕,經本會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在兼顧消防安全、業務實需與品質情況下,經本會依撙節原則與廠商多次議價,最終以98萬元決標。
三、王委員今日質詢有2處恐誤導大眾視聽:
(一)委員質詢時所提供之簡報照片,並非本會18樓多功能會議室的照片。
(二)有關「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之公告金額已於112年起由100萬元調整為150萬元,並無王委員所稱本會刻意將金額壓在100萬元以下,以規避採購規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