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天坑案7/10宣判 楊文科遭求刑10年現身喊冤:無圖利、司法會還清白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25日14:04 • 發布於 02月25日12:21

新竹地院審理竹北天坑案,今日全案辯論終結,定2026年7月10日宣判。檢方指出,縣長楊文科未善盡監督責任,私下與建商聯繫,停工後仍涉不當介入,建請判處10年。楊文科今天晚間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在法院門口親自現身回應,他再次強調「我們是清白的,堅決認為無罪!」

楊文科表示,縣府在處理豐采520建案事件,全程秉持依法行政、不偏不倚的原則。他指出,當時是在經過長時間的原因調查,並要求豐邑繳交1億元擔保金後,6百多天後復工,事情都非常順利。

面對檢方的圖利指控,楊文科嚴正駁斥,強調自己與建商之間完全沒有私交,更無任何利益往來,更遑論有圖利動機。他最後感嘆起訴「非常不公平」,並相信司法為還他清白,落實公平正義。

楊文科的律師陳國文強調,縣長介入溝通純粹是基於「公共安全」考量,當時豐邑對於道路塌陷責任採抗拒態度,不願配合修補,導致縣府必須出面協調,推動後續處置工作。縣長在處理過程中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並未給予寬鬆條件,「縣長遭起訴圖利,實屬莫大的冤枉」。

楊文科的律師呂俊杰強調,檢察官在起訴和審理過程,純粹是用個人臆測去推論縣長施壓公務員,但沒有任何一位公務員指證縣長有介入復工決策,一切都依法行政,對於檢察官在最後論刑求處10年以上的重刑感到非常訝異,也認為這並非妥當的認定。

楊文科的律師黃俊華則說,所有的公務員從偵查到審判,都說縣長要求他們「依規定辦理」,檢察官卻完全忽視這些證據,縣長出面處理是為了保障安全、避免後續危害,事實證明,正因為縣長的處理,該建案才能持續妥善處置,避免變成「爛尾樓」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及居民損失。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新竹地院審理竹北天坑案,今日全案辯論終結,定2026年7月10日宣判。記者郭政芬/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神鬼律師」破壞電子手環跑了!洗錢1.1億 曾替徐巧芯大姑辯護

太報
02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3

去大公司磨練!陳柏惟宣布:申請加入民進黨

NOWNEWS今日新聞
04

又有人跑了!曾辦徐巧芯大姑案 律師游光德洗錢1.1億「破壞電子手環」消失

鏡報
05

洗髮區淪砲房!人妻美髮師偷吃熟客 綠帽夫裝監視器目睹激戰57次

鏡週刊
06

綠島公館港驚傳擱淺意外!20名潛水客急跳船「自己游回岸上」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