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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保護令!嘉義男闖前女友家性侵 監視器惡行全都錄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嘉義一名陳姓男子明知自己因家暴前女友小美(化名)被法院核發保護令,不僅不知悔改,還在隔月晚間闖入住處,更趁她剛洗完澡時,強行性侵得逞。儘管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不過他的惡行已全數被監視器錄下,後續經嘉義地院審理,並依違反保護令罪和強制性交罪為由,分別判處8月、3年10月有期徒刑。

無視保護令 硬闖前女友住處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美曾為同居情侶,但因陳男先前多次對小美家暴,嘉義地院於2024年12月19日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令陳男不能對小美做出家暴、騷擾等行為,且必須遠離她的住處至少100公尺。沒想到陳男真的沒在怕,還在去(2025)年1月18日晚間20時許,大搖大擺走進小美家中。

陳男見到小美剛從浴室走出、衣衫未整,竟懷疑她已另結新歡,瞬間醋勁大發將人壓制在地。陳男不僅瘋狂毆打小美的臉部、頭部及頸部,還對小美性侵,造成她的下體產生嚴重撕裂傷,當場血流不止,行徑相當可惡。

事發後,陳男竟還裝模作樣爬上陽台作勢跳下去。小美因深感恐懼,顧不得年幼的女兒還在屋內與陳男獨處,僅穿上衣物奪門而出尋求外界援助。監視器錄影畫面拍下小美慌亂逃離的過程,也在後續審理時,成為法官判決的有力佐證。

法官判決出爐

陳男到案後,也坦承了所有傷害犯行,不過針對是否有性侵一事,他卻矢口否認,但監視器畫面已將他的惡行惡狀全都錄下。嘉義地院法官認為,小美驗傷結果與陳男的DNA完全吻合,確認兇手就是陳男。因此依違反保護令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接著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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