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差20歲姊弟戀懷疑遭戴綠帽 悶殺女友後自殘二審判13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01月09日03:4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09日03:30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赤峰街去年3月間發生一起姊弟戀命案,當時年僅19歲的木工學徒張姓男子,不滿大21歲的曾姓女友在男同事家過夜2天,徒手勒斃曾女,而後持刀自殘。一審法院將張男判刑13年,另張男先前盜領曾女帳戶4萬元,判拘役55日。案經上訴,高院9日二審仍維持原判決,判張男13年與拘役55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死者曾女在便利商店任職,晚間則到KTV擔任會計,而張男則是在工地當木工學徒;雖然年紀相差20多歲,但2人是情侶關係,張男偶爾會到赤峰街、曾女租屋處同居。而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底,張男不滿曾女到黃姓男同事家過夜2天,與曾女發生激烈口角。盛怒之下的張男,竟徒手掐死曾女。

張男犯案後心生悔悟,持美工刀畫自己頸部自殺,經送醫急救搶回一命,經檢警訊問均坦承犯行。另外檢方也查出,張男在案發前多日,持曾女的提款卡盜領4萬元現金,因此檢方依照家暴殺人、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認定張男有罪,但考量他因懷疑曾女和男同事交往,心生不滿,案發前詢問曾女均遭敷衍以待,深覺遭受隱瞞與欺騙,在強烈嫉妒下,憤恨交雜萌生殺機,並非預謀殺人。另外張男犯後遭羈押時,寫下「我好後悔所做的事,我太自私,對不起」、「該如何面對你的父母呢,我有辦法開口嗎,每天心都好累,即使承受不住也必須堅持下去,這是一條贖罪之路」的字句,認定張男頗有悔意,因此一審將他輕判13年,盜領部分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9日宣判,高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處張男有期徒刑13年與拘役55日,可上訴。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花蓮馬太鞍溪搶災工程 工人遭洪流沖走搜救中

自由電子報
02

網傳兩手都戴錶真失智了? 馬英九大方親解答

自由電子報
03

狂捲1.9億人間蒸發!華訊電能誆投「FAFAGO充電樁」 全台百人淪肥羊

鏡報
04

身價8億人瑞閃婚69歲看護! 馬偕醫院爆「搶人大戰」 媳、孫遭起訴

自由電子報
05

雨彈狂炸雙北!東吳、北市大淪陷成「漂漂河」飛機巷積水車拋錨

三立新聞網
06

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遺產遭追徵 4名家屬獲准拋棄繼承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