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不滿工作被指使心生怨恨 清潔工闖屋性侵強盜女客戶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一名清潔工阿明(化名)因曾前往女客戶小花(化名)住處從事清潔工作時,不滿對方對其工作內容提出指示而心生怨恨,竟萌生犯意。其後於凌晨騎乘機車前往小花位於屏東縣的住處,翻越外圍圍牆闖入屋內,對小花性侵並加以強盜,最終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

清潔工懷恨闖宅性侵強盜

根據判決書,阿明與小花原本素不相識,僅因清潔工作曾到訪其住處,對屋內環境有所了解。2025年8月間,阿明騎車抵達小花住處後,翻牆侵入屋內並搜尋財物,過程中遭小花發現。阿明隨即以掐住頸部及摀住嘴巴等方式壓制,使其無法抗拒,並趁機對小花性侵。

誇張的是,阿明在小花仍處於無法反抗的狀態下,強迫其交付財物,小花先交出皮夾內400元現金,阿明又要求以轉帳方式交付款項,小花因而匯款2萬元。得手後,阿明隨即騎乘機車逃離現場。

案件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查明,阿明過去曾犯竊盜及侵占案件,且於前次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依法認定為累犯。

法官審酌,阿明不思以正當方式謀生取財,竟對小花性侵及強盜,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權與財產權,造成身心重大傷害,犯罪情節及所生危害均屬嚴重。另考量阿明雖坦承犯行,惟未能與小花達成和解或調解,也未實際填補小花所受損害,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且除本案累犯情形外,尚有竊盜、傷害、侵占及詐欺等前科紀錄。

綜合上述情狀,法院最終認定阿明犯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00元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本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爆炸包裹「無郵戳、寫地址」警:嫌犯3天前親送

EBC 東森新聞
02

顧客目睹地獄瞬間! 廚師突脫光「倒栽蔥」下油鍋慘死

鏡週刊
03

台中八仙山傳山難!男子獨攀失聯⋯空拍機見身影 尋獲竟是冰冷遺體

三立新聞網
04

學霸兒販毒重判、1.2億遭扣!母「住豪宅、忙轉錢」本尊曝光

太報
05

藍白十度封殺軍購!前AIT處長:國民黨變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6

貴人運爆棚!4大生肖「點石成金」 地位財富同步洗牌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