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正案三讀全票通過 婚育社宅佔比至少20%
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包括內政部建立社宅用地儲備與全國登記平台,同時擴大社會住宅入住資格,規劃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該案逐條討論時,部分取得三黨共識、部分表決後採藍白黨團版本,最後全案表決時,罕見獲藍綠白三黨108票全票通過,連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忍不住驚呼,「哇!反對0票!」
立法院今天舉行最後一次院會,下午處理《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且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全國統一之社宅申請登記平台,供符合申請資格民眾登記,並須介接各地方政府社宅登記系統,提升申請效率。
為確保租賃住宅市場公開透明,條文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公布住宅資訊,其中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之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以中位數及分位數方式呈現,並以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物件優先辦理;同時明定補助包租之金額不得少於代管2.5倍。
此外,新法要求各縣市政府於辦理都市計畫新訂、擴大或通盤檢討時,應考量人口發展與居住需求,劃設社宅用地,以確保社宅興建的比例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