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卡神」楊蕙如指揮網軍辱外交官被判刑為何違憲?憲法法庭理由曝光

風傳媒

更新於 2024年05月24日11:23 • 發布於 2024年05月24日11:23 • 駱肇樑
「卡神」楊蕙如2018年發動網軍於「關西機場事件」中污辱公務員被判刑,憲法法庭24日宣告涉案法條違憲,全案發回高院重審。(新新聞資料照)

「卡神」楊蕙如因2018年指揮網軍,於「日本關西機場事件」中污衊駐大阪辦事處及公務員,被依《刑法》140條「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刑5月,楊蕙如不服提起釋憲,憲法法庭今(24)日判決侮辱職務罪違憲,楊蕙如有罪判決廢棄發回高院。

憲法法庭指出,人民對政府機關及其職務,包括法令政策制定及各項公務執行之異議、質疑、批評等意見及評價,本即具有監督施政、促進民主的重要功能,此等不涉事實真偽之意見及評價,如人民抽象咒罵特定政府機關之職務行使,縱其使用語言刻薄粗俗或顯屬發洩情緒者,應認仍屬質疑或批評公權力之言論,而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憲法法庭續指出,公然侮辱職務之言論,亦難以想像會對公務執行產生明顯、立即之妨害。侮辱職務罪係以刑罰處罰此等言論,亦與刑法最後手段性原則有違,已侵害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核心,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推薦閱讀:幕後》奪地方黨部主委穩賴清德天下 新潮流進逼英系、正國會 

憲法法庭認為,侮辱公務員罪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之當場侮辱行為,係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情形,於此範圍內,始與憲法第11條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無違。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安局:全數解密戒嚴時期政治檔案 不遮蔽移交國發會

中央通訊社
02

拒檢逃逸釀禍!台南小貨車撞傷5人 最小傷者僅4歲

台視
03

吵完架倒頭睡!丈夫遭潑「4瓶鹽酸」報復左眼全瞎 妻獲緩刑理由曝

三立新聞網
04

書包留頂樓!新北12歲女童「墜社區中庭」身亡 曾告訴爸爸這件事

太報
05

樂學夢碎1/季芹力薦實驗學校爆逃亡潮 家長斥林茂盛縣府開芭樂票如渣男

CTWANT
06

五院茶敘輕鬆!賴清德、韓國瑜幽默過招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