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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圍觀名人糾紛:1933年的「斬雞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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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年10月08日11:07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8日11:07 •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從現代司法的角度來說,就算當事人願意斬雞頭發誓,這跟他在法律上的主張成立與否也沒有關係。(圖片擷取自作者臉書/《臺灣新民報》,1933年5月11日,第二版)

說到圍觀名人糾紛看熱鬧,臺灣訴訟史上發生過一件轟動一時的案例,就是日治昭和八年(1933)的斬雞(未遂)事件。

事件的緣起,與當時的臺北大稻埕富商葉金塗有關。這位葉先生事業有成,家大業大,難免也會有些是非分歧。他有位叫張清溪的親戚,彼此之間有財務糾紛,兩人纏訟多年,還是打不出一個結果。到了1933年,張先生放話,要葉先生出來跟他到神明面前「斬雞咒詛」(斬雞頭發毒誓),看誰才是有道理的一方。葉先生見對方叫陣,便即答應。

從現代司法的角度來說,此舉自然毫無意義。就算當事人願意斬雞頭發誓,這跟他在法律上的主張成立與否也沒有關係,完全不能證明什麼。

不過,當時臺北地方法院的日本法官石井精一,竟然還真的同意了。不確定石井法官是辦案累到索性放飛自我,還是覺得要「尊重在地風俗」,抑或兩者兼而有之?

於是乎,就安排了訴訟當事人到神前斬雞頭的儀式,排定1933年5月10日舉行。原本準備要斬兩次,先在新莊大眾廟,再到臺北城隍廟,法官、律師、當事人,通通到場。

消息一出,頓時大為轟動。這種奇特的場面難得一見,再加上葉先生也是當時臺北有頭有臉的名人,完全能夠刺激臺灣人想要看好戲的心態。於是四方民眾簇擁而來,兩個現場都各自湧現了兩三千人。

只可惜,後來的發展卻不從人願,讓圍觀民眾大為失望。關於現場狀況,當時的媒體報導寫得很生動,直接引用如下(配合現代閱讀習慣酌加標點及分段):

「既報臺北市宮前町張清溪與市內日新町葉金塗兩名,為舊帳項惹起訴訟問題,甚難解決,欲於神前斬白雞咒詛一事,已如既報。

昨十日午前九時起,在新莊大眾廟及臺北市內城隍廟執行。是日張清溪一邊,傭自動車四台,臺北地方法院石井判官外書記通譯二名同乘,其他金子辯護士等,午前十時馳到新莊街。大眾廟有準備白雞二隻並菜刀兩把,待葉金塗之出場。

然至十時半過,不知何故,葉任促亦不出場,因此判官及辯護士與張,不得已將現場攝影後旋回臺北,而新莊大眾廟前,因欲觀其斬雞咒詛,附近街民兩千餘名跑到現場,頗呈擁擠,有後藤警察課長以下出為嚴重警戒云。

又臺北市永樂町城隍廟前,亦有觀眾,約三千餘名湧到,擁擠不開。在廟內由廟主寫了咒文,準備萬端已定,但至近正午,亦不見關係者之出頭。只有張清溪及石井判官,乘車通過而已。於是觀眾始知葉不出頭,甚為失望而散。」(《臺灣新民報》,1933年5月11日,第二版)

簡單來說,就是葉先生臨時決定不去了,讓法官、律師、對造以及數千名圍觀群眾白跑一趟。在幾千人面前演了這麼一場的石井法官,心中想必百感交集。

葉金塗為何臨時不去?確切理由不得而知。翌日,葉金塗的兒子葉添木在臺北江山樓召開說明會,強調其父絕非怯戰,而是因為其母(葉太太)力阻,導致迫於妻命無法赴會。葉太太並公開發表聲明書,表示「咒詛本屬野蠻陋習,處此文明時代神聖法律之下,豈可又復作俑?」、「訴訟原因不過帳項清算的請求,紛爭金額亦區區三四百圓而已…毫無咒詛價值」(《臺灣新民報》,1933年5月12日,第二版)

至於葉金塗原本到底是要發什麼誓?上述報導沒有直接寫,據去年十月逝世的文史作家陳柔縉所述,是「誰說謊,誰全家死光」。

後來,葉先生敗訴了。(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

參考資料:《臺灣新民報》1933年5月7日、11日、12日,均為第二版(引用自國立臺灣文學館《臺灣新民報資料檢索系統》)陳柔縉,《人人身上都是一個時代》,麥田2016,頁2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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