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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開講】日本拳擊手之死 技擊運動員需面對的三件事

太報

發布於 2025年08月10日04:21 • 葉文凌
拳擊賽喪命!浦川大將賽後7天搶救不治。圖片取自IG

台灣一直是一個民粹高漲的社會,這樣的觀念深植人心。以運動傷害為例,受傷之後往往第一個想的是政府犯了什麼錯,別人犯了什麼錯,會自我反省的少之又少。而在技擊類運動,這樣的觀念就很可怕了!

8月9日晚間10點31分,日本前輕量級拳王浦川大將卻因為比賽時遭受重擊終至死亡。浦川的死因是硬腦膜下出血,重點不是出血,而是腦部組織的傷害。此類傷害預後往往癒後不良,即使生命挽回,但也難以返回運動場。真正可謂是殺手級的運動傷害。這件事情也引起我們反思,運動傷害到底是不是一定為追求運動勝負必然的結果?

運動本身特質 運動傷害難規範

首先,運動追求的必然是更快、更高、更強。因此肢體和身體也必然承受更多的衝擊。運動主要是追求勝負,所以運動的本質就是一種傷害的製造,不存在不會有運動傷害一事。社會可以追求的是創造相對安全的環境和後勤,建立公平的規則,培養高公民素質,以及提供法律的保障。然而至於運動本身的特質而言,事實上很難規範。例如球類運動的碰撞及衝擊,雖然球類比賽會有規則規範,也有不同的罰則,但是往往比賽結果已定,傷害也已經造成,即使施與無關痛癢的處罰又如何呢?而武術運動更是如此,雖然在規則上可以規範,但是強大的外力施於人體,必然造成某種程度的傷害。輕則瘀青出血,重則骨折,重則喪命。

運動的本質和路上的鬥毆是絕對不同的,但是力量施予人體並沒有不同。即使有規則的規範和護具的保護,也只是降低力量的施予,並沒有辦法將力量降至零。如果以法律的角度而言,這就是一種傷害。球類運動也是如此,惡意衝撞,惡意的犯規從來就不是什麼稀罕事,就算法律的角度而言也絕對是一種傷害。只是身為運動員,就必須接受這樣的結果,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運動就是有可能受傷。

運動名醫葉文凌教授。陳國偉攝

觀眾期待結果 比賽更加骯髒暴力

其次,社會大眾對運動員的期待應該是更健康的。常言道,女為悅己者容。其實運動員也是為觀眾而活。觀眾的期待越健康,運動的本質就會更健康。觀眾期待的是力與美的比賽,那比賽就會是力與美。觀眾期待的是骯髒汙穢的結果,那比賽過程就會充滿算計和暴力。在世界各國職業運動的發展史上,真是血跡斑斑,數不勝數,這中間往往有毒與賭的因素存在,在強大的利益面前,法律和正義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也是不得不依賴的唯一正途。

運動醫學發展仍是漫長道路

台灣運動醫學的進步有目共睹,投入者更是前僕後繼,只是這一條道路的艱難,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辛苦。這就像在一條充滿大小石頭的砂礫之路,我們卻必須開著低底盤的法拉利跑車,被期望以時速200公里前進一般。結果就是才剛加速,立刻翻車,底盤破裂,駕駛粉身碎骨。師大女足事件即是一例。雖然台灣的醫院系統已經達到世界中上的水準,但是在運動傷害的治療上面,卻仍有許多不足。

以浦川大將的傷害為例,在急性的治療上面,我們有把握在第一時間予以及時的救治。由傷害現場的緊急處理,救護車轉送至醫院,醫院啟動重大傷害治療,手術室的處理,加護病房的治療,復健運動的啟動等等,在台灣均已是成熟的流程。但也就僅止於此,後續如何和運動能力的恢復,以及與運動訓練系統的銜接,這些系統彼此之間的銜接仍有重大不足。

一個優秀拳擊選手的死亡,絕對是社會的損失。

運動傷害治療者的希望,就是將重大的傷害減輕為小傷害,使傷害能夠得到完整的治療,而治療者也能夠得到完整的社會支持。身為運動傷害治療醫師已經近40年,我們仍在努力中,希望黎明不要太遠。(作者為台灣運動醫學會前理事長葉文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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