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元燕麥拿鐵案超展開!女店員怕「永不錄用」 他竟拐騙恐嚇160萬嗆「玩死你」
徐姓超商女店員去(2025)年支援別店大夜班時,喝一杯75元燕麥奶拿鐵未結帳挨告,一審判3月,二審認定是疲勞疏失改判無罪確定,並在判決痛斥雇主和院檢。豈料全案超展開,士林地檢署另案查出,葉姓派遣業者涉嫌以解除「永不錄用」黑名單當幌子,詐騙、恐嚇徐女交付160萬元,還脫口「理好頭髮準備進去關」、「老子玩死你」等,幸好徐女察覺有異沒付錢,一狀告上法院,檢方將葉男依恐嚇取財及詐欺未遂罪嫌起訴。
二審改判無罪轟院檢
調查指出,在全家便利商店任職的徐女,去年5月間被派往北投分店支援大夜班,但加盟主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徐女凌晨4點曾喝掉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拿鐵,卻未結帳,業者選擇提告,檢方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徐女。
一審認定,徐女並非疏忽,但考量侵占價值不高,判3月有期徒刑;豈料徐女上訴二審後大逆轉,她喊冤精神不濟忘結帳,反控加盟主「以刑逼民」。合議庭發現,徐女凌晨4點喝拿鐵沒結帳,但凌晨6點喝薏仁漿卻有結帳,考量店員恐因為凌晨長時間工作導致精神渙散,加上徐女之前寄了32杯拿鐵,帳戶還剩26杯,因而相信可能是過失,改判無罪確定。
合議庭在判決火力全開,左點雇主不該利用司法資源作為私人威嚇工具,右轟檢察官有濫行起訴之嫌,更批判法院缺乏審判者的智慧。
超展開!派遣業者先詐騙、後恐嚇
豈料本案又有新進展。士檢另案查出,當天派遣徐女去支援大夜班的人力派遣業者葉姓男子有問題,徐女挨告業務侵占後,竟居間詐騙、恐嚇取財。
檢方查出,全家便利商店員工若在店內涉犯刑事犯罪,將遭註記為「永不錄用」黑名單,而葉男不具解除權限,卻從去年5/24起,陸續用LINE通知徐女,「支付10萬元、30萬元給我,我會協助你、幫你解除黑名單」。已受官司折磨的徐女,為了能繼續在超商上班賺錢,先後同意支付10萬、30萬給葉男。
不過,葉男發現徐女遲遲沒有付款,加上兩人又因故吵架,這下的行動更狠了。
檢方根據對話,發現葉男從去年8/1起,陸續用LINE恐嚇徐女「最低15000每個月,你敢再跟我討價還價,錢我也不要了,我就專門搞你」、「你也不用討價還價,我等等下班後就會去地檢署起訴你,順便聯絡媒體,別和解了,我們來好好玩玩」、「我建立企業社以來到現在送進去監獄的超過50個,妳想試試?」、「還是你不想賠錢想坐牢?」、「每個月固定還我15000,持續還40個月,你是否能接受」。
葉男還寫到,「現在先還的300000是之前欠我的賠償,後面還300000才是你黑名單的費用」、「你理好頭髮準備進去關吧」、「老子玩死你」、「我剛剛跟律師討論過了,和解金一百萬限當下交付,不接受任何分期償還」。
葉男逼徐女馬上支付60萬元、100萬元,交換解除黑名單、不聯絡媒體、不提告、不被關,葉男的種種說法導致徐女心生畏懼。幸好徐女後來發現,葉男沒有解除黑名單的權限,因此拒絕付款並提出告訴。
他不認犯罪,責任全推女店員
檢方介入偵辦,葉男應訊時矢口否認犯罪。
葉男坦承建議過徐女,若燕麥拿鐵案有跟加盟主談和解,就有機會拿到緩刑,但葉男說,自己是建議徐女「直接和加盟主談」。他辯稱,是徐女自己提出10萬元賠償金,他沒有講出30萬、60萬或100萬這些數字,全都是徐女自己提出來的,是徐女自己說要分期付款,他沒講過這些錢可以解決黑名單及官司。
但檢方進一步查出,徐女當時吃官司後旋即向葉男求助,葉男在5/23下午傳訊給徐女「你知道我出手能保妳?誰跟你講的」,徐女回應:「我自己想得,我很聰明,條件隨你開」,葉男說:「很多事情都是需要 錢打點」,徐女即主動回應:「十萬」,葉男回覆: 「你有?你有就好辦了」、「有,就拿出來」、「就說有解決辦法,但需要錢」。
檢方認為,葉男當時並沒有澄清自己不具有解除黑名單的權力,也沒有拒絕徐女及告訴她,加盟主根本沒有意願索賠、和解,葉男反而持續暗示徐女,只要給錢,他就有辦法協助移除黑名單,展現自己對黑名單制度有一定程度影響力。徐女擔心被永不錄用,也誤信葉男和全家有一定程度的合作關係,才會同意交付10萬元。
此外,徐女急著解決官司,又在5/24下午傳訊給葉男「我給你30萬幫我解決」,葉男此刻竟回應「錢先拿出來,我馬上幫你處理」、「別拖時間,什麼時候拿」、「記得,先付錢,我再用」,這種持續誆騙徐女要錢的行為,已構成詐欺。
葉男不滿徐女遲未付錢及吵架,又在8/1、8/2間傳訊恫嚇「你敢再跟我討價還價,錢我也不要了,我就專門搞你」,導致徐女急打70、80通LINE電話給葉男,他另在8/3恫嚇徐女「不想賠錢就坐牢」等。檢方認定,葉男利用徐女不熟悉司法程序及怕丟工作的心理,已具備恐嚇取財的故意和行為。
檢方認為,葉男涉犯詐欺取財未遂及恐嚇取財未遂罪,日前偵結將葉男起訴,至於誰是誰非,將在法院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