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被灌醉!女研究生控磨蹭猥褻「一群學長圍觀拍照」 結果曝
記者郭玗潔/綜合報導
一名女子小瑄(化名)提告控訴,2018年她考上南部某大學研究所,參加迎新晚會時喝醉,遭校外主持人阿偉(化名)趴身上磨蹭猥褻,現場還有其他學長在旁圍觀拍照,被女同學目擊制止,這件事也造成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過全案經法院審理,因當時在場多人都呈酒醉狀態,且經過多年記憶已模糊不清等因素,小瑄、女同學及在場等人指證皆不一致,因罪證不足,判阿偉無罪。可上訴。
小瑄控訴,她於2018年10月5日19時許,前往學校1樓教室參加迎新晚會,玩遊戲時輸的人要喝酒,因為她是新生所以被勸酒,後來學長姊發現啤酒灌不醉,還把伏特加混進啤酒內,到了9點多她已喝醉,其他人見狀,共6、7位學長及阿偉一起把她和另名不省人事的男同學,抬到2樓研究室內休息。
小瑄表示,過程她感覺到幾個嫌疑人趁機摸她的身體,包含臀部、大腿、胸部周圍、背部等處,讓她感到非常不舒服,之後平躺在休息時,阿偉趁機趴在她身上,並用身體磨蹭她胸部,以臉貼在她的側臉和耳朵,還用嘴唇滑過她的脖子,邊說「現在沒事了,你很安全沒事了」等語,同時她意識到其他嫌疑人就在旁邊圍觀拍照,直到同所女同學上樓,大聲喝斥「你們在幹什麼」,並把阿偉和其他學長趕離研究室,她們才在裡面休息到天亮。
全案審理時,阿偉表示當時研究室還有其他同學在場,他有用手摸小瑄的肩膀,並對著小瑄的耳朵說「喝水、催吐」,直到一名女性同學說「現在可以了,謝謝學長,請你離開」,但並沒有猥褻行為。
法官則認為,阿偉是校外人士,和其他學生並不認識,難以想像會在其他4、5名學生在場時,當眾猥褻小瑄長達10分鐘,其他人不制止還拍照,情境有違常情。
法官指出,小瑄在案發前曾服心臟相關藥物,之後又飲酒,且證稱事後也一直困惑「這件事情是真的嗎?」直到女同學跑來說已忍不住去和所辦助理講這件事等語,小瑄才確定當天發生的事,因而小瑄經其他同學告知才自我確認,不能排除原始記憶受到後續事件或他人敘述的干擾產生變形,加上案發時間為2018年,離小瑄在2024年5月29日製作警詢筆錄時,已相距超過5年7月,記憶會隨時間變得模糊不清和扭曲,因此指證是否屬實,已有疑問。
法官認為,女同學當天也有喝酒且處於酒醉狀態,在性平調查時一再指證阿偉在1樓時,曾趁小瑄嘔吐時貼著小瑄的身體,對小瑄有不當接觸,但表示沒有印象阿偉在研究室有不當行為,卻在多年後偵審改稱曾目擊阿偉壓在小瑄身上,她有喝斥對方等語,顯然敘述不一,且證稱當時研究室沒開燈,僅小瑄和阿偉在場等證詞,也與小瑄說有人圍觀和拍照不符。
另名系所晚會主辦人同學證稱,案發時應同學請求,由他將小瑄公主抱到研究室沙發,當時現場滿多人的,大概5分鐘後,女同學就稱小瑄要休息,請大家離開研究室等情節,也和小瑄表示遭猥褻長達10分鐘等證詞不同。
法官認為,小瑄雖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她兒時遭性騷,19歲時又曾被陌生人性侵,無法證明小瑄的病情是因遭阿偉猥褻,因罪證不足,判阿偉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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