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權力法60天期限將至 美媒:川普政府主張「已停戰」
美國與伊朗的戰爭預期將在5月1日屆滿60天,除非國會宣戰或授權使用武力,否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需依法撤回美軍。不過川普政府表示,由於4月初開始的停火,伊朗戰爭已經結束。外媒指出,此說法可規避依《戰爭權力法》向國會申請授權的要求。
停火是否等於戰爭結束?
《美聯社》報導,川普政府的主張延續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參議院聽證時的說法,稱停火「實質上讓戰爭暫停」,因此政府尚未觸及超過60天須取得國會同意的門檻。白宮一名匿名高層官員也表示,就該法而言,自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終止」,並稱自4月7日為期2週的停火啟動後,美伊之間未再交火,且停火已持續延長。
然而,儘管未再發生直接交火,伊朗仍掌控荷姆茲海峽,美國海軍則持續封鎖,阻止伊朗油輪出海。依戰爭權力決議,川普原本須在期限內尋求國會授權或停止軍事行動,該期限亦可延長30天。
國會質疑聲浪升高
民主黨持續要求政府就對伊戰事取得正式授權,而60天期限被視為部分共和黨議員態度轉變的關鍵點。這些議員雖支持短期行動,但認為長期軍事行動應由國會參與決策。參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強調,「這個期限不是建議,而是法律要求」,並支持終止未經國會批准的對伊軍事行動。
曾任川普首任期國安會官員的戈德堡(Richard Goldberg)則建議政府轉為新的軍事任務,作為既有行動的延續。他表示,新任務可定位為自我防衛,重點在於重新開放海峽航道,同時保留必要時採取攻勢行動的權利。
不過,法律專家對此解釋提出質疑。布倫南中心(Brennan Center)學者伊布萊特(Katherine Yon Ebright)指出,無論是「停止計時」或「終止敵對行動」的說法,都是對該法過往操作的重大延伸。她強調,條文內容並未允許60天期限被暫停或終止。
伊布萊特也指出,過去歷任總統曾主張軍事行動強度不足或過於間歇,不適用該法規範,但此次對伊朗的軍事行動顯然不屬於此類情況,呼籲國會應對政府相關主張加以制衡。
參考資料:《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