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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髮男約夜衝武嶺竟性侵!她打給男友求救:來載我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3月14日11:22 • 發布於 03月14日11:22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年僅少女小美(化名),藉口載對方去武嶺跨年,中途卻將人載往友人租屋處。楊男不顧少女多次推擋並大喊「我不要」,強行脫衣壓制並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日前審理後,認定楊男犯後毫無悔意,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謊稱去武嶺卻進租屋處

判決書指出,楊男與小美於2022年12月底初次見面,楊男夥同友人開車前往東海大學附近的超商載人。原本計畫前往南投武嶺,楊男卻中途提議到友人位於工業一路的租屋處休息。進入房間後,楊男隨即鎖門並關閉燈光,試圖親吻小美遭拒,小美當時曾開玩笑緩解氣氛說「白癡唷,不要啦」,沒想到楊男竟變本加饒,拿出保險套強行施暴。

少女機警聯手男友演戲脫身

遭侵犯後的小美因擔心房間外全是楊男友人,不敢貿然求救。為了順利逃離,她機警傳LINE給當時的男友,請對方假裝是自己的「父親」打電話來接送。小美在通話中刻意開大音量,向楊男謊稱「家裡有事要趕快回去」,才讓楊男放人下樓。男友也出庭證實,當時確實接到小美要求配合演戲的訊息,才驚覺女友受困。

心理師揭發狼蹤判3年8月

此案原本因小美擔心家人知情而選擇隱忍,直到2023年3月她進入少年觀護所收容,心理師在晤談中發現小美提到此事時情緒憤怒不滿且眼眶含淚,經通報後才揭發楊男惡行,同時說出楊男當日的特徵,包括紅色短髮、白色短袖上衣及牛仔緊身褲等。楊男在審理期間矢口否認,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但法官根據證人證詞與心理師紀錄,認定其手段殘暴,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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