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先看:今年2項扣除額調高,誰有機會少繳稅?小心!「這個職業」荷包恐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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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報稅了,好消息是:今(2026)年有機會比去年少繳一點!因為有2項扣除額正式調高,首先是「每人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21萬元調升至21.3萬元,若申報戶的「免稅額+各項扣除額」未超過全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就能享受到這項減稅措施。再者是「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有長照需求的家庭,將因此受惠。
基本生活費調高3,000元,受惠有前提
所謂「每人基本生活費」,可理解為政府認定1個人1年最基本的生活支出門檻。而這個門檻在今年報稅時,由原本的21萬元提高至21.3萬元,等於每人增加3,000元。每戶報稅時的計算方式為「基本生活費總額=21.3萬元×申報戶人數」。
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不少民眾直覺以為基本生活費調高,自己必然能少繳點稅,但事實上,「基本生活費總額」不會直接從申報戶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而是必須高於申報戶的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的合計數,超出的差額,才會從應稅收入中被扣除。這背後的邏輯是,政府不應對人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收入課稅,因此會先檢視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是否已足以覆蓋一家人的最低生活所需;只有當受保障額度不足時,才會以差額方式再從所得中減除。
舉例來說,周家4口(夫妻加1名國小學童、1名80歲失能長者)申報綜合所得稅,由於全戶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達114.85萬元(43.65萬元+26.2萬元+27萬元+18萬元),已高於「基本生活費總額」85.2萬元(21.3萬元×4人),因此「基本生活費差額」為0元,換句話說,在「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這一項優惠,周家此次未能受惠(詳見表1)。
長照扣除額加碼6萬元,稍減家庭財務壓力
至於「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則由原本每人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增加6萬元。若申報戶中有符合政府認定長照資格的家人,例如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聘請看護、經長照評估達失能等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長照條件等,都可享有這筆特別扣除額。
以周家為例,由於家中有1名80歲失能長者,在適用5%稅率的情況下,可因「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調升,比去年少繳所得稅3,000元(10,825元-7,825元),算是一點小確幸。
今年起網紅收入須申報,綜所稅最後申報日為6月1日
附帶一提,有人迎來減稅紅包,有人則可能得多繳一點——「個人網紅」在社群媒體或影音平台取得的收入,今年都必須納入綜所稅申報,建議有平台分潤、業配合作或其他創作收入的民眾,及早檢視相關規定,以免後續遭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挨罰。
另提醒,4月28日起,民眾即可查詢所得與扣除額資料,而申報期間自5月1日至6月1日,因為5月31日適逢週日,依法順延一天。若於5月上旬以稅額試算書面回覆,或於6月1日前完成網路申報,就有機會列入首批退稅名單,預計7月31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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