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挪用公款!謝宜容二審維持4年6月 褫奪公權改2年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2024年遭控涉職場霸凌,而遭告發過失致死罪,但因無因果關係,予不起訴處分,不過,也被查出涉圖利、侵占就安基金,一審判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如今上訴二審的判決出爐,維持原判4年6月,褫奪公權則改判2年。
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疑似遭職場霸凌,選擇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隨即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但檢方認為其領導行為和此事,在法律上並無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但檢方追查時,發現謝宜容濫用職權圖利特定廠商,裝修豪奢辦公室,還挪用「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送親友,被依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
一審開庭時,她除了認罪,也向往生的吳男及其家屬致歉,同時也公開錄製影片向社會致歉。新北地院一審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原判4年6月,褫奪公權則改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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