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既要邁向「無菸城市」 就不應廣設吸菸區

上報

發布於 1天前 • 高志文
吸菸區不可能真正把菸隔離,戶外煙霧會飄散,出入口、走道、騎樓、公園邊緣,很容易形成「半開放式汙染源」。(陳愷巨攝)

一個城市若宣稱要邁向「無菸城市」,最不該做的事,就是到處廣設吸菸區。這不是進步,而是倒退;不是管理,而是合理化;不是保護非吸菸者,而是替菸商販賣圖利與吸菸行為重新取得公共空間的合法位置。國際菸害防制經驗已超過半世紀,從美國、歐洲、澳洲、紐西蘭到亞洲許多城市,最清楚的方向就是:菸害防制成功的關鍵,而是讓售菸與吸菸行為逐漸從公共生活中退場。

菸品絕不是一般消費品,而是無數研究證實導致10多種癌症增加、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與早死的高成癮性商品;二手菸也不是「味道不好聞」而已,而是明確健康危害,特別是室內二手菸。因此,現代菸害防制的核心,是從價格與空間減少菸品可近性、降低社會吸菸可見度、讓吸菸「去正常化」(denormalization)、保護非吸菸者,並協助、鼓勵尼古丁成癮者戒菸。更重要的是,目前首都台北連室內全面禁菸都做不到,卻高談戶外吸菸區與無菸城市,本身就是政策本末倒置。

菸害防制的優先順序很清楚:「室內全面禁菸毫無例外」,遠比戶外二手菸重要,因為室內空間封閉、通風有限,汙染物會在短時間內快速累積。尤其是住宅大樓、酒吧、夜店、夜間娛樂場所等工作環境,住戶與員工不是短暫路過,而是為了生活長時間暴露在高濃度二手菸與PM2.5之中,一年到頭處於超過大氣「紫爆」十多倍的高職場空汙。城市政府若真正在乎健康權,首先應保護這些無法選擇的夜生活環境工作者,而不是花費巨資(昂貴的負壓設備)替吸菸者規劃戶外吸菸據點。

更諷刺的是,台北市多年來早在許多人行道、公園、校園、醫院周邊與公共場所劃定禁菸區,戶外禁菸實施多年,多年下來,台北街頭與公園仍然滿地菸蒂,下水道宛如大型菸灰缸,嚴重汙染水源。這正說明戶外禁菸若缺乏24小時有效執法、罰則與巡查機制,規定標示再多也只是形式主義。既然台北現有戶外禁菸區都無法真正執行,憑什麼相信設置幾個吸菸專區後,其他地方就會自動變成無菸區?重度吸菸者每一兩小時就需要抽菸一次,真實行為模式絕不是乖乖走到指定吸菸區,而是選擇最近、最方便、最不容易被取締的角落抽菸。

吸菸區也不可能真正把菸隔離。戶外煙霧會飄散,出入口、走道、騎樓、公園邊緣,很容易形成「半開放式汙染源」。非吸菸者、兒童、老人、孕婦、運動者與服務業人員,仍被迫經過或暴露。所謂「分區管理」,常常只是把二手菸從全面汙染,改成固定汙染;把公共危害從不可見,變成制度化。

更深層的問題是,設特定吸菸區會讓吸菸繼續正常化(normalization)。菸害防制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就是讓社會逐漸理解:在公共空間吸菸不是個人自由,而是會傷害他人的行為。當吸菸變得不方便、不被鼓勵、不再到處可見,年輕人開始吸菸的機率才會下降,吸菸者戒菸的動機也會大幅增加,社會才會轉變成無菸(傷害)社會。反過來說,政府若替吸菸者設計舒適、明確、便利的吸菸點,等於替國際菸草公司完成一部分市場維護工作,讓吸菸成為政府鼓勵的行為- 不然何以會為他們設置吸菸專區?

真正的無菸城市,不是「到處都有吸菸區的城市」;真正的無菸城市,是讓市民在多數公共空間看不到菸、聞不到菸、也不必閃避菸。政府若要照顧吸菸者,正確做法不是增加吸菸區,而是增加戒菸服務、提高菸價與菸稅、擴大室內外無菸場所、加強違規取締,並對青少年吸菸、加熱菸與電子煙進行更嚴格的預防。城市治理不能把「容忍吸菸」包裝成「務實管理」。菸蒂問題應靠執法與環境管理解決;民怨問題應靠清楚規範與公共教育解決;吸菸者的健康需求,應靠戒菸支持解決,而不是靠提供更多吸菸場地解決。

一座城市若真心要無菸,就不該一邊喊無菸城市,一邊替吸菸行為建立基礎設施。城市不該替菸品保留顯著位置,一個進步的城市應該為全面健康奮鬥,真正逐步邁向全面無菸。

※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教授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大雅段轎車燒成火球!引擎蓋竄烈火 53歲駕駛驚險跳車逃命

鏡報
02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3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4

3歲女童走斑馬線遭撞死3年 余爸爸盼:5/8為台灣交通改善的Day 1

聯合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