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專員偷刻教授印章虛報款項 遭開除刪光師生檔案遭判刑
記者劉人豪/新竹報導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資專班的一名行政專員,因為偷刻教授印章虛報文具、誤餐費,被抓包並開除,沒想到遭到解職後這名專員利用校方公務信箱系統漏洞,重新設定密碼進入信箱,將所有公務檔案、寄件備份通通刪光。新竹地院審理後,將她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得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指出,陽明交大電資專班一名行政專員,2024年間在未經主任教授同意或授權情況下,陸續委託不知情鎖匙刻印行店員,偽造印章後,再於同年10月偽造支出憑證黏存單、領用物品扣款明細表等,虛報5493元的文具、誤餐費、開鎖費、鑰匙打印費,教授於同年11月8日察覺有異,通報主計室及總務處,才讓行政專員未取得上述撥款而未遂。
行政專員因此是遭解職,但是行政專員以Gmail「忘記密碼」機制無法辨別「公務信箱管理者事實上是否已經離職而不再具有登入權限」系統漏洞,重新設定密碼並入侵公務信箱,將信箱內寄件備份、標籤為「學分專班」與「學分班相關」資料夾檔案,均予刪除,經研究助理上班時間發現無法登入,再次設定密碼並登入後,發現大量資料遭刪除,才揭發此事。
法院審酌,行政專員本應恪遵職務倫理,卻未經授權擅自偽造主管之印章及相關私文書,持以向校方申請核銷經費,著手詐取公務經費;離職後再利用電子郵件帳號密碼重設機制漏洞,重新取得公務信箱登入權限,並刪除寄件備份及諸多檔案電磁紀錄,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