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蟲技術」遭重罰1億!新創老闆嘆:比詐騙重
近年來許多商業模式仰賴網路資料的抓取,而號稱「法學版 Google」的新創公司Lawsnote,卻被對手法源資訊告上法庭,法源資訊指控Lawsnote沒有經授權,非法取得自家網站法規內容和沿革,而最終Lawsnote兩位創辦人遭判刑之外,還須連帶賠償超過1億元,成為台灣首宗資料爬蟲判刑,也讓Lawsnote創辦人直呼幾乎判得比詐騙案還要重。
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郭榮彥:「那我們來看法規沿革,你會說這個東西它不是法規命令跟文書,然後它受到著作權保護,然後而且這個著作權還是被某一家私人公司所有嗎?這件事情非常的我覺得不可思議。」
秀出自家網頁,脫下律師袍成為創業家的郭榮彥,在2016年成立七法公司Lawsnote,號稱「法學版 Google」,員工約有40人,透過爬蟲技術整理法律文件,提供即時檢索,免費版享有基本服務,而付費的話解鎖進階服務,沒想到卻被對手法源資訊告上法庭。
Lawsnote創辦人暨執行長郭榮彥:「我從來都不認為我有做什麼非法的事情,我沒有去盜版,結果拿到一個可能比詐騙集團還重的判決。」
看看法源資訊2021年提告Lawsnote沒有經授權,非法取得自家網站法規內容和沿革,法院今年6月宣判,認定侵害著作權、妨礙電腦使用罪成立,Lawsnote共同創辦人郭榮彥、謝復雅分別遭判4年、2年有期徒刑,還須連帶賠償法源資訊1億545萬元,成為台灣首宗資料爬蟲判刑。
其他新創公司創辦人Wayne:「我覺得新創圈一定會有寒蟬效應,用了這些開放資料去做了事情之後,反而你被告了一塌糊塗,誰敢做新創呢?」
其實法源資訊是從各政府機關公開管道取得原始法規資訊,編寫法規沿革,以人工方式校正,成本相當高,指控Lawsnote用爬蟲程式複製法源資訊資料庫內容。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欣陽:「並不是在說全國法規資料庫或司法院網站上面的任何資料內容,民眾都不能使用。要賺錢請靠你自己,不要從競爭同業處來爬取資料。」
非本案相關律師江皇樺:「這個編輯這個整理本身,它也算是一個著作。(法院)他判決至少他還是在著作權法它的法定刑度5年以下,他其實還是符合法律規定。」
各說各有理,而Lawsnote還會再上訴,就盼接下來能獲得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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