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專家籲汽車加裝AEB 美研究示警:高速下成功率降低
78歲余姓男駕駛在新北三峽北大國小前衝撞路人,造成3死12傷的悲劇。財經專家李柏鋒指台灣應仿效日本和歐盟,強制新車全部都要安裝AEB(自動緊急煞車輔助系統),不過根據美國汽車協會(AAA)的研究,AEB雖有一定的效用,但在高速下有其限制,駕駛者不應完全依賴該技術。
綜合《carscoops》及《wired》報導,AEB透過感測器(包括攝影機、雷達和光達)偵測可能發生碰撞的情況,先發出警示提醒駕駛,若駕駛未及時反應,系統將自動啟動煞車以避免事故。根據美國汽車協會2024年發表的研究報告,過去七年來AEB有了顯著的改進。經測試的每一款 2024 年車型,都成功避免了時速高達 35 英里(56 公里/小時)的碰撞。對於 2017 年和 2018 年的舊款車型,在56公里的時速下,其成功率僅有33%。
研究人員想進一步測試AEB,因此將速度提高到45 英里/小時(72 公里/小時),結果發現測試的四輛車有三輛能夠避免碰撞。在進一步將測試速度提升到55 英里/小時(89 公里/小時),發現沒有車能夠通過考驗。
不過,車廠很快就必須正面回應這項問題。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已敲定新版規定,該標準要求到2029年9月,所有乘用車與輕型卡車都必須標配自動緊急煞車系統(AEB)。新標準要求,AEB 系統需能在時速最高達 62 英里(約 100 公里)的情況下運作,並具備白天與夜間偵測行人能力。
美國汽車協會呼籲,不要永遠依靠AEB來煞車,AEB無法取代專注的駕駛者。即使駕駛配備先進安全功能的車輛,仍應該注意AEB的限制,並在駕駛時保持專注。在駕駛時,應當遵守速度限制,將智慧型手機放在拿不到的地方,並且只有在清醒時才開車。此外,也應避免超速、發短訊、疲勞駕駛或分心駕駛、吸食大麻或飲酒後駕駛等危險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