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指揮」警取締巷弄違停 住戶嗆整條都開
鄰居間行車糾紛,變成整條巷弄的車都被開單,台中大里善化路巷弄內,紅色車輛停在別人家車庫前,被民眾檢舉,員警以道路寬度六米內不得停車開罰單,但紅色車輛車主認為,當天員警來四次,開單標準不一樣,是遭鄰居刻意檢舉。
當事男子vs.員警:「你自己說的喔,6米巷弄內所有都不能停車輛,不需要你的指揮,不需要你的指揮所有喔。」
白衣男子情緒激動,員警無奈回應。
員警vs.當事男子:「不需要你的指揮謝謝喔,住在這裡連一個身分證都不能提供,我為什麼要提供有勇氣一點。」
雙方你一言我一語,事發在台中大里善化路巷弄內,29日白天起因是白衣男子的紅色車輛,停在別人家門口被人檢舉,道路寬度六米內不得停車。
當事男子:「你要來開單時,你為什麼先叫第一間的先開走,現在人家又開回來了,這是執法偏頗吧,不是說擋到車庫,重點是他們以前,這個是違法變更的以前是圍牆」
遭開單男子認為,當天員警來四次開單標準不一樣,是遭鄰居刻意檢舉。
當事男子鄰居:「他把車停在我車庫,我的車沒辦法進去啊,6米以內全部車都不停,你不要怪警察不對,你自己去看你自己就先不對了,人家叫你去移車不移哪有辦法」
鄰居間停車糾紛,員警不斷接到民眾檢舉來到現場,以法規來看,道路寬度六米內不得停車,六米以上未達9米可以單向停車,9米以上才可以雙向停車,因此整條巷弄停車的車主,都被開出違規停車罰單。
其他鄰居:「開我的單子說是我停車停太久了,我自己的家,不夠寬不能夠停車,但是大家規矩好的話,車子來往沒問題不影響大家的工作嘛。」
有巷弄住戶認為,自己家門口停了好幾十年,怎麼現在不行了反被開罰單。
霧峰分局仁化派出所副所長林龍鴻:「現場兩部自小客顯有妨礙他車通行,其中一部自小客使用車罩,因員警有查證義務掀開車罩以確認車號,道路寬6公尺含以下禁止停車,經查證屬實後依法舉發。」
警方強調,民眾檢舉依規開單。鄰居間本該敦親睦鄰,變成停車糾紛收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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