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社會檔案/軍營內女童被殺 軍方抓錯人酷刑逼供 「烏龍槍決」小兵
民國85年9月,一起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的五歲女童姦殺命案,最終將一名年僅21歲的義務役士兵江國慶送上刑場。當年這起震驚社會的慘案,在軍方急於「破案」的壓力下,透過不人道的「刑求」,羅織出江國慶的「自白書」作為定罪鐵證,使他淪為被火速槍決的強姦殺人犯。直到十年後,經監察院發交檢警重啟調查,才終於證實江國慶是被冤殺。儘管政府為此公開道歉並創下1.03億元刑事補償金的紀錄,但涉嫌刑求逼供的軍方高層幾乎全身而退,而無辜被殺的女童,至今已案發29年,真正的兇手仍未被繩之以法。
軍營內女童肚破腸流慘死 江國慶「被冠罪」槍斃 這起駭人聽聞的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地點是紀律嚴明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被害女童年僅五歲,她的母親是營區福利社員工,案發當天女童失蹤,在緊急協尋後,她的遺體被發現棄置在福利社後方的水溝旁,狀態慘不忍睹。根據當年的新聞片段與軍方證詞,女童被發現時「下體撕裂,肚破腸流」。
由於案發地點位於高度戒備的軍事重地,專案小組認定兇手必為內部人員所為,初步鎖定福利社附近的廁所為第一現場。然而,現場地面已被清洗,未留下血跡等直接痕跡,專案小組轉而在垃圾桶內找到女童衣物,決定將桶內所有衛生紙全數挖出,希望掌握體液,進行DNA比對,以期找出真兇。
在社會與媒體鋪天蓋地的輿論壓力下,軍方在案發後不到一個月,便草率地宣布破案,指出經過三個多星期的調查,發現21歲上兵江國慶「涉有重嫌」。江國慶是飛虎隊第629梯次義務役士兵,再三個月就能退伍,案發當天他正好在福利社服務。軍方宣稱,破案關鍵除了衛生紙中驗出他的DNA、軍服上有血跡反應、測謊未通過外,最關鍵的是江國慶有一份「自白書」坦承犯案。
軍方描繪的犯案經過是江國慶引誘女童說「我有東西給你吃」,隨後「用右手把她橂昏」,並拖至廁所進行性侵與殺害。李天羽當時更向媒體強調,發現江國慶「心神不寧」,「在言詞之中太多的地方產生疑點跟矛盾」,並稱這個案子「給我們軍中最好的一個案例,不能夠做壞事」。這場看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破案記者會,讓軍方獲得了短暫的掌聲。 家書喊冤 江國慶被「刑求37小時」逼寫自白書 然而,在軍方風光破案的同時,江國慶家屬收到的卻是一封封充滿血淚的喊冤信。江國慶的哥哥在隔年受訪時揭露,弟弟是遭受了「電擊棒恐嚇」、毆打等殘忍的刑求手段,辦案人員甚至威脅他:「你就算不承認,我也有一些證據可以辦你,你一樣死刑。你還不如趕快承認,教官會想辦法救你。」江國慶以為照著「教官指示」寫下自白書就能獲救,卻換來軍法審判的唯一死刑。
江國慶的父親一度在鏡頭前悲憤吶喊:「如果真的有做這件事,受國法制裁,抓去槍斃我沒怨言。如果沒有做,冤枉他,我養到20幾歲卻被冤枉抓去槍斃!」但在軍事審判的快速運作下,即使家屬力求謹慎曾爭取到一次翻案重審,最終判決仍維持死刑。在案發隔年的8月,江國慶火速遭到槍決,得年僅21歲。這場悲劇,讓江家將所有經手案件的人士列為「狗官」名單,貼在牆上,只求已逝的兒子能「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在接下來的十多年間,江國慶的父母始終堅信兒子的清白。他們沒有放棄,為了替兒子平反,四處奔走,向多達兩百多個單位陳情。直到十年後,司法奇蹟才終於出現。監察院發交檢警重啟調查,時任監察委員馬以工在2011年指出,江國慶在三次開庭時「都有當庭否認翻供」,但當時軍方都沒有重視。果然,這次調查有了重大新發現。檢警在細讀卷宗時,發現軍方遺漏了一份來自另一名士兵許榮洲的重要自白。許榮州與江國慶同樣在空軍司令部服役,他是警衛連士兵,在女童命案隔年就因另兩起性侵案入獄,且在獄中曾向獄友自爆自己才是兇手。 兇手另有其人 江國慶案終獲平反 卻已魂斷刑場 檢警立即行動,重新採取許榮洲的掌紋送驗。時任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在2011年對外證實,當年案發現場窗戶留下的「半枚掌紋」與許榮洲相符,且當初在衛生紙上採集到的DNA,「也不是江國慶的,是來自他(許榮洲)」。鐵證面前,江國慶的冤屈終於得以昭雪。調查證實,當初江國慶的「自白書」是在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與刑求下所逼迫寫出。儘管事後軍方人員仍極力否認有刑求,但在輿論與新證據的壓力下,時任總統馬英九在2011年前往江家,公開代表政府向江國慶和家屬道歉,坦言這是「無法彌補的憾事」。
江國慶成為解嚴以來第一宗冤獄錯殺案,並創下1.03億元刑事補償金的紀錄。然而,長年為冤案奔走的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卻在案件平反的前一年抑鬱而終。江國慶母親王彩蓮面對遲來的正義,在丈夫靈前哭訴:「老公,江國慶的案件終於還我們清白了,你可以放心了。」 「急於破案」殺錯人 下令軍方高官卻升國防部長 然而,這場冤案的司法正義似乎只對冤魂有所交代。烏龍槍決的關鍵高層,包括時任作戰司令陳肇敏、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在這之後竟然高升為國防部長。檢方認定陳肇敏為「急於破案」才指示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進行刑求逼供。馬英九與國防部雖代表政府致歉,但這些涉案人員在刑事責任上幾乎是「全身而退」,行政懲處也多僅以記過草草了事。
更令人無奈的是,這起案件被冤的似乎不只江國慶。新的嫌疑犯許榮洲,一審被判刑18年,但在高院二審卻戲劇性地大逆轉獲判無罪,當庭釋放。法官認為,許榮洲有輕度智障,不識字,七次自白認罪又翻供,反覆不定,難以確認自白書是否為真;且現場掌印只能證明他來過廁所,無法證明他殺害女童。許榮洲的律師陳益軒表示,應考量他的智能不足,無法清楚說明翻供的原因。最終,江國慶與許榮洲都被判無罪,女童慘死軍營,真正的兇手究竟是誰,案發29年至今仍是懸案,正義最終未能降臨到被害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