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參與中共統戰活動要砍月退俸 已有臧幼俠前例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共9月3日將舉辦「抗戰勝利80周年」大閱兵,陸委會上週宣布,曾任少將以上人員不得參與「九三閱兵」,如有違反者,將依兩岸條例處以罰鍰、停止或剝奪退休俸。據了解,兩岸條例2019年修法後,已有1件退將因參與中共統戰活動、聆聽中共國歌而被開罰案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9條之3條文,並修正第9條、第91條條文,於2019年7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重點在於,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條文明定,違反者得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自其行為時起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休給與的50%至100%,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給與,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而無月退休給與者,原服務機關得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依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上週四宣布3項禁令,禁止中央、地方政府人員參加中共「九三閱兵」。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底在香港出席統戰活動,起立聆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國防部去年決議裁罰其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亦即,9萬多元的月退俸只剩2萬多元可領;被開罰後,臧幼俠也委請律師提出救濟,並發聲明質疑國防部要懲處請拿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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