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砍學校電費補助?蔣萬安批揮刀孩童權益 教育部5點澄清:回歸機制
新北市長侯友宜22日表示,中央政府自明年起將停止補助公私立學校電費,全市學校每年所需的7.1億元電費將由新北市整府全數編列承擔;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3)日直呼,無法理解中央為何要「一刀砍向」攸關孩童權益的經費補助,「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呼籲中央懸崖勒馬,並表示台北市政府將先擴大編列6.6億餘元支應。不過,教育部晚間提出5點澄清,稱明年起相關電費差額是回歸既有財政機制支應,教育政策攸關孩子受教權益,不應作為政治操作工具。
教育部今日晚間發布文字訊息指出,依據行政院去年3月27日及7月8日召開相關會議決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費優惠電價,及前期凍漲電價差額,本來即應回歸地方自有預算支應,但考量今年度預算編列期程緊湊,為避免地方銜接不及影響學校運作,今年度差額暫由中央政府全額支應,教育部並編列59億元預算,以確保各級學校運作不中斷,此為過渡措施,明年度起再依前述機制辦理。
教育部表示,近日有部分縣市首長,對於教育部及行政院在學校電費補助政策上的規劃提出質疑,甚至指稱中央「一刀切斷補助」,此說法並非事實。實際上,今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電費差額已由中央全額負擔,地方並無額外負擔,至於明年度起,僅是依照既有制度回歸正常財政機制,並非取消補助。
教育部說明,明年度起相關電費差額將回歸既有財政機制支應,是回歸正常財政責任分工,並非刪減或停止補助。同時,也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釋出更多財源予地方,地方財力更充裕,可支應相關經費。教育部一向重視學生受教權益與學習環境,今年已主動承擔全部電費差額,顯示中央支持教育的決心。
教育部強調,若將政策誤導為「立即取消補助」,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易造成社會誤解與不安,教育政策攸關孩子受教權益,不應作為政治操作工具。教育部也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確保各級學校在穩定且完善的環境中運作,共同守護教育品質,落實中央與地方攜手推動教育永續發展目標。(推薦閱讀)軍公教不加薪基層炸鍋!公務員嘆「乞丐3%」也不給:敢調基本工資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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