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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當「訴訟代理人」惹議!台北律師公會:將向北三院提案強化資格審查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8月15日09:42 • 發布於 2025年08月15日05:33 • 侯柏青
法庭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有律師日前在Threads踢爆,中國律師在台中地院一起民事案件中擔任外商「訴訟代理人」,事情曝光後,院檢都緊急介入調查。台北律師公會今天呼籲,有關機關應加強審查,避免有心人士假借訴訟名義進入我國,並侵蝕我國律師制度,北律強調,將提案北三院加強資格審查,避免大眾使用司法資源時權益受損及保障律師會員執業權益。

北律指出,近日媒體報導,有中國籍人士於非強制訴訟代理的民事案件中,以訴訟代理人名義進入我國,並在我國從事訴訟事務,北律予以強烈譴責。

北律呼籲,相關機關應加強此類人士的出入境管制,強調將正式向北三院提案,強化非強制訴訟代理案件中訴訟代理人資格審查,以保障國民及本會會員權益。

北律解釋,依據《律師法》規定,在我國執行律師職務,必須通過我國律師考試、完成相關訓練、領有律師證書並加入地方律師公會及全國律師聯合會,才能依法在我國執行律師職務。

北律表示,外國人若希望以我國律師身分執業,也必須依照我國法律參加律師考試、完成訓練、領取律師證書並加入公會。此外,我國雖設有「外國法事務律師」制度,但必須經「法務部許可」並加入律師公會,而且只能執行其原執業國法律或國際法事務。

北律強調,對於無律師資格而從 事律師業務之行為,向來積極向地方檢察署提出告發,絕不姑息。

北律指出,中國籍人士出入境我國,依法應經一定程度審查。若有人刻意透過各種管道規避,除造成管制漏洞,更可能引發國安風險,不可不慎。為了防止

中國籍人士於非強制訴訟代理案件,以訴訟代理人名義入境,本會呼籲有關機關應加強審查,避免有心人士假借訴訟名義進入我國,並侵蝕我國律師制度。

北律強調,將於10月的「114年度台灣高等法院暨台灣台北、新北及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議」中正式提案,請北三院加強資格審查,避免大眾在使用司法資源時權益受損,並保障本會會員的執業權益。北律也將持續爭取擴大強制訴訟代理範圍,以促進司法制度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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