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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被判刑!跟通緝犯「互換身分」 衣服對換、繳罰金想逃遭識破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10月03日14:08 • 發布於 2025年10月03日14:09

記者洪淑珠、黃智忠/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詐騙女車手,判刑一年四個月得入獄,進了地檢署拘留室,得知另一名潘姓女子沒錢繳萬元罰金,竟異想天開提議互換身分,衣服也對調,還說出去後會再回來繳錢交保。但就在吳姓女子繳完錢準備離開,法警覺得跟一開始進來時的長相不太一樣,將人攔下差點得逞。

高雄一名吳姓女車手,得知另一名潘姓女子沒錢繳罰金,竟提議互換身分。

吳姓女子櫃台繳完罰金,拿著私人物品、安全帽準備離開,法警察覺照片身分長得不一樣,將她攔下識破身分。這起宛如電影場景,互換身分的離譜劇情,就發生在高雄地檢署內。

兩名女子分別是40歲吳姓詐騙女車手,被判一年四個月得入獄,另一名則是涉及毀損案遭通緝被捕31歲潘姓女子,兩人被帶往高雄地檢署拘留室,吳姓女子提議互換身分、衣服對調穿,她先冒充潘姓女子繳完罰金,等到離開後,潘姓女子再恢復身分,她回來幫忙繳罰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高雄地檢署副法警長陳啟瑞:「其中一位是不能易科罰金的,所以我們就把她帶回來以後,趁機跟可以易科罰金的當事人做衣服的交換。」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因為身分交換,所以年籍資料部分,當然互相去記對方資料。」

拘留室2女互換身分,眼尖法警識破。

地檢署裁定交保,離開前會有兩道關卡,核對身分以及證件照片比對,兩名女子為了不被察覺,衣服除了互換,還記下對方的戶籍地,但還是被眼尖的法警戳破。

拘留室2女互換身分,眼尖法警識破。

高雄地檢署副法警長陳啟瑞:「想說這個人進來時候跟出去時候,她的服裝不太一樣,所以就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吳姓被告涉犯脫逃未遂罪嫌,潘姓被告涉犯便利脫逃罪嫌,依法予以起訴。」

吳姓女子知道潘姓女子沒錢繳一萬元罰金,異想天開互換身分,也幸好法警及時攔下,詭計沒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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