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首波罷免投票7/26舉行 中選會重申:即起不得散布民調,違者最重可罰2百萬元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5年07月16日07:07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中央選舉委員會Facebook)

面對近1年多來的立法院的朝野紛爭,一些公民團體發起罷免行動,要罷免各自陣營內的部分區域立委。中央選舉委員會於6月20日正式公告,立委罷免案首波有24案成案;另外,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也成案。上述25件罷免案投票皆訂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中選會今(16)日重申,依《選罷法》相關規定,罷免活動期間自7月16日至25日止,其日期區間每天上午7時前或晚間10時後不得進行公開罷免活動;7月16日起不得散布罷免與反罷免民調;7月26日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禁止一切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

中選會說明,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資料。違者,依《公職選罷法》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前述《公職選罷法》相關規定,旨在維護投票人在民調禁制期與投票日當天,得以保持冷靜理性自主而有不受外界任意干擾之環境與空間,尤其是罷免與選舉相關宣傳就罷免正反雙方而言又未必相同,故請國人遵守前開法律規定,以避免觸法。

中選會也說,有若干媒體報導自行下標告急或搶救等等均屬不可一節,顯已誤解罷免民調相關規範及選務機關之完全說明,當予以嚴正澄清;蓋選務機關係說明具體個案是否該當於民調或僅屬自行推估一節,並沒有辦法一概而論,涉及具體個案之認定問題,若有檢舉案件,仍須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

中選會舉例,若是民意調查資料於前述禁制期內在網路相關社團討論、發布或討論等,或媒體報導加以引用等,就可能會觸法;請民眾記得投票前10日起,依法並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此次罷免案的相關民意調查資料。又投票日當天則不可有競助選活動或罷免宣傳活動,則另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所明定,也請國人遵守法律規定,以避免觸法。

更多新聞推薦

首波罷免投票7/26舉行 中選會重申:即起不得散布民調,違者最重可罰2百萬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曾在媽祖面前擲筊定輸贏 國民黨前立委李乙廷今早離世

自由電子報
02

星巴克內包包占位 婦點餐愛馬仕皮夾遭竊

EBC 東森新聞
03

請財神…燒金紙意外釀火災!愛犬命危「飼主嘴對嘴喚魂」崩潰畫面曝

三立新聞網
04

輪框磨地噴火花!失竊車國道狂飆20公里 國道警拔槍生擒醉漢

桃園電子報
05

小妾好賭 蔣介石因「這個人」放不下她

NOWNEWS今日新聞
06

新北永福橋嚴重車禍!小黃逆向撞機車 20歲男騎士命危送醫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