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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8月起發放新補助!失業勞工子女最高可領5.1萬元 申請資格一次看

Newtalk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 Newtalk新聞 |周芳芳 綜合報導
勞動部宣布,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8月1日)起,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正式更名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除提高政策定位外,符合資格者每名子女每學期補助最高可達2萬6000元,若搭配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及其他補助,總補助金額最高可超過5萬元。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勞工家庭的教育負擔,勞動部宣布,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8月1日)起,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正式更名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除提高政策定位外,符合資格者每名子女每學期補助最高可達2萬6000元,若搭配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及其他補助,總補助金額最高可超過5萬元。

勞動部表示,申請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五專或大專校院,並具有正式學籍者,即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依就讀學校類別不同,生活扶助金補助標準如下:

  • 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4,000元。

  • 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6,000元。

  • 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1萬5,000元。

  • 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每學期2萬6,000元。

此外,符合特定條件者,補助金額還可再加碼20%。包括獨立負擔家計者,例如配偶死亡、失蹤、離婚、遭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訴訟,或配偶因重大傷病、身心障礙無法工作;以及有兩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補助資格者,都可適用加碼規定。

勞動部指出,若子女就讀私立大學,可先適用教育部私立大專學雜費定額減免1萬7,500元,再搭配生活扶助金最高3萬1,200元(含20%加碼),若再符合特殊身分或地方政府相關補助,整體補助金額最高可達5萬1,100元。

申請人須備妥生活扶助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已完成當學期註冊的學生證影本,以及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受理申請時間將配合各級學校開學期程另行公告,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專線1955洽詢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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