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Meta與多家科技巨頭 需面對數千件社媒成癮訴訟
美國上訴法院10日允許針對Meta旗下的各平台、Google、TikTok以及Snapchat等社群媒體的數千件訴訟能夠繼續進行。這些訴訟指控這些平台的產品設計導致青少年成癮。
位於舊金山的美國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Meta和Tiktok試圖推翻下級法院判決的上訴,這項判決要求他們面對在聯邦法院提出的超過3000件訴訟,並表示這些公司提出上訴的時間過早。
1996年通過的「通訊端正法」第230條,基本上讓網路公司不用對用戶發表的內容承擔責任,而這些公司主張,這項條款也禁止對他們未能警告大眾其平台的成癮性質提起訴訟。
大多數的上訴是在案件作出裁定或判決後才提出的。這些公司主張他們不必等到挑戰下級法院否決其免責抗辯的訴訟結束前才能提出上訴,但第9巡迴上訴法院表示,230條提供了免責抗辯,而不是訴訟豁免,因此上訴仍為時過早。
法院也駁回了Meta延後12日展開庭審的請求。這起訴訟案是由29個州檢察總長提出的,指控Meta非法收集用戶和使用兒童數據來設計其社群媒體平台,使得年輕用戶沉迷其中,並在其安全性方面誤導了消費者。Meta主張,在免責上訴期間不應繼續進行審理。
在幾天前,新墨西哥州的一位法官裁定Meta在該州構成「公共妨害」,命令Meta向一項青少年心理健康基金支付5.67億美元,同時實施青少年安全保護措施。
Meta發言人拒絕置評。
TikTok的代表未立即回應針對10日裁決的置評請求。
代表原告的律師哈澤姆(Lexi Hazam) 和華倫(Previn Warren)在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是Meta在本週庭審開始前最後的「程序性脫身機會」。
律師們指出:「通過庭審,公眾才能了解Meta對其產品為兒童造成的影響掌握了哪些資訊、何時得知這些資訊,以及在掌握這些資訊後採取了哪些行動。Meta一直極力阻撓這些證據公諸於眾。」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