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法官收卷不分案…擱置長達4年半 他稱「不知如何是好」判罰3個月薪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2月25日02:07 • 發布於 2025年02月25日02:07

8年前時任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王榮賓承審毒品案件,判決被二審撤銷發回更審,他收到卷宗資料未依分案程序妥速處理,反而擱置長達4年6個月,直到遷調前2天才批示案件分案、審理程序,法官評鑑委員會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今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可上訴。

王榮賓擔任新竹地院刑事庭法官期間,2017年3月10日承審葉姓、梁姓及許姓被告涉犯毒品案件,其中梁、許當時是少年,而合議庭誤以為梁、許未經少年法庭調查,檢方就逕行起訴,而判決公訴不受理,梁提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2018年12月28日撤銷發回更審。

新竹地院2019年2月12日將發回的卷宗資料交給書記官,而書記官隔天將卷宗資料送交王榮賓核示,但王擱置案件,未依分案作業程序妥速處理,直至自己遷調嘉義地院前2日,也就是2023年8月28日才以審理單批示案件後續分案及審理程序,無故延滯處理案件長達4年6月。

新竹地院召開自律委員會議,決議認為王榮賓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法規定,而請求個案評鑑。王榮賓指出,他收到發回的卷宗資料後,因是職業生涯中第一次碰到此種情況,有點不知如何是好。

法評會認為,王榮賓無故延滯案件處理,使梁姓被告涉犯刑事犯罪無法及時透過司法權行使,於合理時間內確認應負的刑事責任,剝奪人民妥速接受刑事審判的權利,也使案件因未分案而無從管考,顯然置辦案程序與當事人權益於不顧.

法評會指出,王榮賓未善盡、維護法官應勤勉、妥速執行職務的義務與形象,損及人民對司法信賴,影響當事人權益而情節重大,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申誡併罰俸1個月。

點我成為聯合新聞網好友,即時新聞LINE給你

懲戒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地下3樓800輛車泡水…求償結果出爐!警衛「得不吃喝82個月」

三立新聞網
02

不准告訴別人你媽媽是誰!黃珊珊回憶兒子17歲遭詐騙 要求他自行報警原因曝光

鏡週刊
03

媽,我快死了⋯兄弟檔私刑虐死空軍上兵「臀全黑」慘況曝 解剖結果出爐

三立新聞網
04

賓士惡男辯「被嘲笑」才撞輾護理師奪命 家屬怒發聲駁斥:二度傷害

三立新聞網
05

活摘器官集團曝「台灣人最好」電暈押上船送陸 成員喊:法拉利、七期都有了

鏡報
06

陳其邁將接任閣揆?卓榮泰說話了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