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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老總認罪換2000萬交保!食藥署早點名「延遲通報」成聲押關鍵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中聯總經理余凌沖獲2000萬交保。(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風暴,台中地檢署9日擴大搜索中聯等4家油品業者並約談11名被告後,聲押禁見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由於食藥署7日已認定中聯違反食安法中「延遲通報」等行為因而重罰,應是檢方比對查扣證物也查出該項行為,成為聲押余的重要關鍵。

整起案件辦案脈絡,早在食藥署7日重罰中聯時便已露出端倪,食藥署7日指出,中聯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食品含有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物質」規定,裁罰1億1520萬元,另因未依規定主動通報危害產品,再依違反通報義務及行政罰法加重裁罰,共重罰1億6520萬元,其中,被食藥署點名的「延遲通報」更成為後續偵辦重點。

台中地檢署9日搜索扣案資料、比對公司內部文件及相關證物後,認為中聯等業者除涉及製造、加工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外,還涉嫌延遲通報、隱匿產品流向及相關事實,因此依違反食安法第49條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偵辦,且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余凌沖。

台中地院法官也認余凌冲涉食安法第49條第4項、第1項之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食品罪 、同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違反第47條第2款規定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罪,及刑法216條 、 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然審酌余已承認檢察官所指犯罪事實,檢警機關也已掌握部分證人或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資料,綜合權衡後命他20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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