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受災 交通罰鍰、公路養管費繳納可延至年底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今(26)日公布「0625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豪雨事件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今年年底前申辦。
公路局說明,臺灣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增強影響,造成部分地區災情嚴重,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今年12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公路局表示,另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的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請民眾於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