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暴力逾10案140人受害 民團批制度失靈、綠委籲建兒童工作證
〔記者羅國嘉/台北報導〕針對近年爆發超過10起重大兒少集體性暴力案,受害人數高達140人,勵馨基金會今(12)日與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月琴等開記者會,直指制度在預防、保護、監督及處遇四大環節全面失靈。由於8成案件由家長主動揭露,顯示現行通報機制失能,嚴正要求政府擴大納管兒少工作者,建立具強制性的「兒童工作證」制度與雲端監視系統,取代盲目的品德信任文化,別讓孩子的安全只能「靠運氣」。
近年陸續爆發逾10起集體兒少性暴力案件,場域橫跨幼兒園、國小、補習班及醫療診所,已知受害兒少達140人,其中受害人數最多的台中少棒隊案達53人,台北培諾米達幼兒園案則有46名,年齡僅2至5歲的女童受害,10件案件中,8件由家長主動告發,僅1件由青少年自行報案。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現行制度在第一線監督、通報與察覺上存在明顯不足,這些案件雖然發生在不同地區、不同機構,卻呈現出封閉場域、權力不對等、缺乏監督、孩子無法求助等高度相似的風險結構,這不是個別事件,而是制度的集體失語。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陳志遠、兒少性創保護律師吳沂錚強調,加害人極易利用職務權威長期侵害兒少,因此建立「兒童工作證」刻不容緩;另外,現行衛福部《兒少權法》草案中,「兒少工作者」管理範圍僅限於教育、照顧、訓練3類,卻漏掉宗教(主日學)、遊憩(營隊)等高風險場域,且查核僅為「得」要求而非強制,建議將所有兒少服務納入查核,並將「應要求查核」法規化,從源頭阻絕具不良紀錄者進入。
兒少性創保護律師吳沂錚分析,司法實務上缺乏如「一站式服務」的整合機制,導致證據收集困難,且機關常以保護隱私為由封鎖資訊,阻礙家長追查真相。
林月琴、范雲也同步推動《兒少權法》、《幼照法》修法,主張參考澳洲制度,強化家長知情權,並建立以「兒少保護」為核心,並將提出「兒少工作證」相關條文,從兒少主體與兒少安全出發,建立明確法源,整合現有查核與管理系統。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則針對幼托機構提出具體提案,要求強制建置無死角、高畫質且具備「雲端備份」功能的監視系統,並將影像保存期延長至90天,過去許多案件因園方聲稱「監視器損壞」或畫面遭覆蓋而難以定罪,雲端備份是保全證據、還原真相的關鍵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