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工程師住家偷拍來訪女友人 判刑1年遭解雇再判賠160萬
台積電前鄭姓工程師在台南一間咖啡廳廁所裝設芳香盒造型針孔攝影機,偷拍到3人如廁性影像,檢警至鄭的新竹市住家搜索,起出大量穿著校服的少女性影像,更查出鄭竟在住家浴室裝針孔偷拍來訪的5名女性友人,5女憤怒向鄭求償,法院判鄭共需賠償1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2024年11月16日下午1時許,在台南市安平區一間咖啡店內,將芳香盒造型的針孔攝影機1組藏放在廁所洗手台左側,因此拍攝到3人上廁所時身體隱私部位的性影像;案經店員發現報警,警方起出攝影機,擴大偵辦,持搜索票至鄭新竹市東區住處搜索。
警方扣到針孔攝影機2組、犯案用IPHONE手機、硬碟、筆記型電腦、網路磁碟機、電腦主機等;警方在鄭的手機及電腦內發現許多身穿校服少女的如廁、更衣或裸露身體、發生性行為等性影像,更起出5名女子在鄭的住家洗澡、上廁所遭偷拍的影像,臉部均相當清晰。
5人可辨識均為鄭的妻子友人,檢警循線通知,5女分別為建設公司業務主任、公司職員、不動產估價事務所專員、精密機械公司職員(現至澳洲工作)、會計助理;其中一人被拍6段畫面,1人被拍2段畫面,其餘3人均被拍1段畫面,5女均無意願調解,且不願意原諒鄭。
台南地院一審審理時,鄭與咖啡廳3名被害人分別以22萬元達成調解,3人撤回告訴,判決公訴不受理;至於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等級攝錄女性友人在住家如廁或盥洗性影像,分別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1年。可上訴。
5名女子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指出,她們都是鄭妻多年朋友,也與鄭熟識,僅是前往朋友家中聚會,竟遭鄭偷拍且面部及私密處相當清晰;她們看到影片頓感噁心、可怕,更引發焦慮、不安、失眠,精神上受有巨大痛苦。鄭自2020年間即開始竊錄,期間不知已經被反覆觀看幾次。
5女分別求償748萬0748元、2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228萬元;鄭則主張只有將竊錄影像儲存於個人設備硬碟中,未曾上傳網路、散布於第三人,5女請求慰撫金額過高,且他現已遭公司解僱,並無穩定收入。
台南地院台南簡易庭依據一審刑事判決,認定5女主張屬實,鄭嚴重侵害5人隱私權,使5人受有一定驚嚇及心理創傷,精神上產生極大痛苦;且5人在友人家中遭受侵害,日後心理自會產生社交恐懼,暨斟酌5人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判決各得請求40萬及均30萬元,共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