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剴剴案社工陳尚潔被判過失致死 醫轟法官:轉介與照顧分不清楚
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將男童「剴剴」凌虐致死案,涉案兒童福利聯盟(以下稱兒福盟)社工陳尚潔也被起訴。台北地院16日宣布一審判決,依過失致死處陳尚潔有期徒刑2年,成為我國首例因過失致死被判刑的社工。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批評法官,顯然全無醫療與照顧經驗與常識,分不清楚轉介與照顧的界線,竟然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到,「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
沈政男在社群上指出,北院判決社工有罪的理由,是兒福盟接受出養委託,負責剴剴全日托育,等於把剴剴帶離原生家庭或監護人進行家外安置,置入潛在危險境地,因此必須保證剴剴安危,而兒盟指派社工陳女進行追蹤保護,當然陳女也必須保證該童安危。
沈政男質疑道,目前住在兒童安置機構、寄養家庭與給保母托育的數千名兒童,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負責轉介的社工是不是也要負擔所謂的保證人義務?子女將長輩送到安養院也是家外安置,萬一長輩在機構發生意外,家屬是不是也涉及過失致死?
沈政男:國家已經背書保母品質 怎麼出事卻要社工負連帶責任?
沈政男批評,法官顯然完全沒有分清楚轉介與照顧的差別,竟然把社工的監督責任無限上綱,「保母是你們簽約的,你也每月過去訪視,人死了你們也要負過失致死連帶責任!」社工的專業就是轉介,把照顧責任委託給保母,而這個委託動作,因為保母有專業證照,代表國家已經背書保母的照顧品質,怎麼出事了卻要社工負連帶責任?
沈政男認為,剴剴案令人悲痛,問題是應檢討整體托育制度出什麼問題?而不是把一個等待出養的兒童,所有生死安危責任都加諸接受出養委託的單位與相關工作人員。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當庭嗆「要負什麼責?」律師李怡貞怒揭失職行為:盼司法重判
‧ 法院認剴剴案女社工「過失致死」判2年!社工工會遺憾:全力支持上訴到底(推薦閱讀)徐巧芯強攻、支持者打爆電話 藍黨中央「扛不住」壓力!蕭敬嚴宣布退選汐萬金議員
‧ 沈伯洋談剴剴案稱「制度給機會」 他嗆:是在說兒虐不是犯罪者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