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先吸再上毒駕撞死2人!彰化BMW男「背3大重罪」再扛鉅額民事賠償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5日01:59 • 發布於 05月05日02:00

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高男行經中華陸橋時連撞2車,造成2人死亡。(圖/翻攝畫面)

彰化市昨(4)日凌晨發生駭人聽聞的毒駕奪命車禍。29歲高男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後駕駛BMW狂飆,行經中華陸橋時接連撞擊1輛機車及1輛白色轎車,造成2人死亡慘劇,事後高男也因傷被送醫治療,經院方治療高男已恢復意識,目前已轉往加護病房。對此警方說明,高男未來將面臨毒駕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過失致人於死等3大刑責,還有民事鉅額賠償。

事故發生後,高男也因傷被送醫治療,目前已轉往加護病房。(圖/翻攝畫面)

昨日凌晨4時許,高男駕駛BMW欲前往南部從事水電工作,行經中華西路時先高速撞噴騎機車的吳男,造成騎士當場斷肢、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隨後高男衝上路橋,再度追撞上另輛白色轎車,撞擊力道猛烈,白車瞬間變形,駕駛24歲翁女受困在車內,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一旁的丈夫僅受輕傷,經院方搶救翁女仍因傷重不治。

高男行經中華陸橋時連撞2車,造成吳姓男子、翁姓女子死亡。(圖/翻攝畫面)

事故發生後引起大批民眾抗議,要求司法應嚴懲肇事者高男。據警方指出,高男未來將面臨毒駕《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過失致人於死》等3大刑責,及民事鉅額賠償。

其中因高男有毒駕行為,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高男另犯《刑法》第185條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高男另涉《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大雅段轎車燒成火球!引擎蓋竄烈火 53歲駕駛驚險跳車逃命

鏡報
02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3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4

3歲女童走斑馬線遭撞死3年 余爸爸盼:5/8為台灣交通改善的Day 1

聯合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