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銘攜辣椒水出勤?吳敬田:依規定執行掃街維安勤務不必帶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與志工等人,17日在逢甲夜市掃街時疑吸入辣椒水出現不適,警方追查案情昨大逆轉,竟是第六分局長周俊銘誤噴,外界關切周俊銘身為分局長為何要帶辣椒水及他實際攜帶辣椒水數量,吳敬田強調,警局在執行掃街拜票維安作業時,依慣例不會要求攜帶,周俊銘「自認要應付突發狀況主動去領辣椒水」;至於周攜帶數量,吳敬田說,據他所知就是「他丟掉的那支」,是否有第2支還會再了解。
至於垃圾桶找到的辣椒水,吳敬田說,是周所丟的同一款,據他了解周當天帶的就是他丟棄的那瓶辣椒水,是否有第2支還會再了解。
此外,台中市警局也被質疑早知周搞烏龍,卻拖到20日才公佈,吳敬田指出,調監視器影發現他在當晚10點多有丟棄行為,警方在凌晨12點多趕到現場發現東西還在就查扣,但還需要用錄影帶確認,包括了解到底是不是同一支辣椒水等。
柯文哲被誤噴辣椒水案,竟查出是分局長搞烏龍,甚至周俊銘一路裝沒事,因被監視器拍到才坦承,遭記過拔官;但外界關切周俊銘為何攜帶辣椒水及使用規定。
吳敬田指出,依警政署規定基層人員出勤要配戴辣椒水,但包括督導層級的組長、副分局長、分局長沒有規定要帶,且一般警局在執行掃街拜票維安作業時,依慣例也不會要求攜帶,周俊銘自認要應付突發狀況主動去領辣椒水,這是他個人行為、主動要帶,並非局內規定他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