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絲炒大腸」惹禍!吃不到留負評 老闆致電「等你回來吃」挨告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沒吃到招牌菜竟然鬧上法院!苗栗縣大湖鄉一間餐廳招牌菜「薑絲炒大腸」廣受顧客喜愛,去年底一名男子慕名前往要品嘗美食,結果店家老闆因此挨告,近來獲得不起訴處分,消息傳出也成為話題。
與該老闆熟識的羅鄉代徐裕逢說,這起罕見的司法糾紛發生在2025年底,該名顧客當時慕名前往餐廳用餐,卻不巧與最後一份「薑絲炒大腸」擦身而過。男子不滿離店後,先是在Google評論留下「一星負評」,隨後更致電店家。
餐廳負責人為化解誤會,特地前往其他店家調撥食材,並根據通聯紀錄回電給該名顧客。老闆在電話中表示:「哥!你那麼想要吃的大腸,我已經向別家調貨回來了,現在請你回來店裡吃。」,不料,卻引發顧客認為遭到恐嚇等,向派出所提告。
全案經移送至苗栗地檢署後,檢方認為老闆傳送的「吃大腸」內容無具體指明如何加害提告的顧客,客觀上難以認定為惡害通知;該名顧客稱老闆於電話中另外有「要被亂棍打死嗎?」內容並無錄音佐證,故不起訴老闆。
曾任職檢察官的律師張文傑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刑法恐嚇罪的成立,必須有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意圖,該老闆僅是回覆「薑絲大腸準備好了可以來吃了」。張文傑說,心生畏怖不是單純從消費者自己心理上的認知,需以普遍大眾的一個看法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