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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嗆割頸案乾哥「有種拿刀捅你乾妹的X」! 少觀所管理員涉不當管教遭調職

鏡週刊

更新於 02月14日06:23 • 發布於 02月14日06:16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郭姓少年目前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圖)。(翻攝臉書/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新北市國中少年遭割頸案,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郭姓少年(乾哥)有期徒刑12年、林姓少女(乾妹)有期徒刑11年定讞,引發關注。有消息指出,乾哥先前在台北少年觀護所(少觀所)參與暴動行為,遭管理員嗆「有種拿刀捅你乾妹的『逼』」。最終該名管理員以「涉不當管教」理由遭調職。

少觀所內到底發生什麼事? 管理員言語是否踩線?

郭姓少年2023年12月犯案後,被收容於法務部矯正署台北少年觀護所。本刊掌握,2025年間,少觀所內發生一起少年集體暴動「搖房」行為,乾哥也參與其中。當時管理員上前鎮壓,並對乾哥噴灑辣椒水,過程中嗆:「你那麼有種,為什麼不拿刀捅你乾妹的『逼』」等話語。

此事發生後,遭新北地方法院通報,稱乾哥在少觀所遭受「不當管教」。最終,涉事管理員遭調離現職。

《少事法》成「被害人的緊箍咒」? 楊爸為何痛批司法已死?

割頸案判決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乾哥12年、乾妹11年徒刑。隔日(13日),被害者楊姓父親在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發表長達3695字的「18點聲明」,痛批司法不公,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怒斥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最大的廢死集團」,更悲嘆「司法已死」。

楊爸爸質疑,《少事法》過度保護加害者,成為「被害人的緊箍咒」,不僅限制家屬發聲,也讓刑責過輕。他指出,加害者服刑3分之1、扣除收容時間「可能只要4年左右」即可申請假釋,甚至前科可塗銷,形同鼓勵少年犯「關4年出來當老大」。最讓他悲憤的是,郭姓少年案發後拍下被害人躺在擔架上的畫面,並在IG標註「#最美風景」,讓他怒問:「法官到底在保護誰?」

楊爸爸另批賠償毫無誠意,指1,424萬元社會捐款竟被視為可抵償來源,痛斥「把社會善意當成加害者責任,非常荒謬」。乾妹母親承諾200萬元僅付20萬元,乾哥家屬則開債權憑證稱無力賠償,他質問「沒錢就不用負責?」並要求公開庭訊紀錄,質疑「對毒駕致死能判死,對此案卻輕判,公平正義在哪裡?」坦言對司法已徹底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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