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背女客人覺得被性騷擾 男腳底按摩師遭求償30萬元
高雄一名女子小莉(化名)前年7月前往鳳山區一家腳底按摩店接受女按摩師背部油壓按摩時,店內一名廖姓男按摩師卻擅自闖入拉簾拿物品,讓小莉覺得不被尊重、性騷擾,事後接受精神心理治療,因此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按摩師要賠3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客人小莉2024年7月某晚前往鳳山的一家腳底按摩店消費,由店內女師傅服務,小莉依指示脫去上衣,趴臥按摩床上接受背部油壓按摩,但背部雖有浴巾遮蔽,不過因按摩過程身體裸露範圍較大,小莉還特別要求拉上隔間拉簾以保隱私。
未料,女師傅的兒子、同時也是店內員工的廖姓按摩師,在小莉按摩期間,竟未經詢問便逕自拉開拉簾進入隔間2至3次詢問事情或拿取物品,小莉不滿隱私遭窺探,事後感到極度不舒服,經向高雄市社會局申訴,性騷擾事件調查成立,小莉並因身心受創就醫,憤而向廖男及該店廖姓負責人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按摩師對性騷擾事實及醫藥費金額均不爭執,表示願意負責,但認為小莉要求的3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請求法官駁回。
法官審酌,廖男在女客人進行非公開按摩活動時,無視拉簾隔絕意圖,恣意闖入,確實侵害小莉的隱私權及構成性騷擾,考量按摩店未盡監督之責,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判按摩師及按摩店應連帶賠償3萬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