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自提軍購「一年一審」 國防部:窒礙難行、逾期需撤案重來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針對民眾黨團昨(26)日拋出僅4000億元、採「一年一編」的自提版本,國防部今(27)日早上7點半火速召開臨時記者會,戰略規劃司司長黃文啓中將嚴正指出,美方軍購發價書(LOA)設有嚴格的「效期」(Offer Expiration Date),一旦錯過簽署期限,整個軍購案並非暫停,而是必須「撤案」並從頭遞交需求信函(LOR),所有審查程序必須重走一遍。
行政院提出8年期1.25兆元上限的國防特別預算,然而作為其法源依據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卻在立法院遭藍白聯手封殺9次,遲遲無法進入委員會實質審查。
檢視雙方草案差異,行政院版草案明確規劃七大面向,核心包含建構多層次防空與反彈道飛彈的「台灣之盾」,以及導入AI輔助與C5ISR指管系統以縮短決策時間、強化「擊殺鏈」效率,並強調打造「非紅供應鏈」以確保關鍵零組件不依賴中國。
然而,民眾黨版草案將預算上限大幅下修至4000億元,內容僅擷取美方近期公告的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等5項個別軍購案。軍方內部評估,此舉形同只買「拳頭」卻不買「眼睛與大腦」,刪除了強化整體防空網與指管系統的戰略規劃,恐導致新購武器無法與現有系統整合,難以發揮聯合作戰效能。
此外,相較於政院版明文要求建立自主國防產業與「非紅供應鏈」,民眾黨版全篇未見針對「紅色供應鏈」的限制條款,恐使未來關鍵軍備零件面臨中國滲透或斷供風險。更嚴重的是,民眾黨版要求特別預算採「一年一期」編列,且每期均需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前線高層軍官昨指出,重大對外軍購案多涉及長達5至10年的跨年度合約,若採一年一審的不確定機制,將導致我方無法給予美方確定的承諾,不僅根本無法議約,更將嚴重損害台灣國際信譽。
民眾黨團聲稱其版本是經與國防專家及退將討論後的結果,不過,黃文啓今天在「春節加強戰備」媒體邀訪活動(春巡)啟程前向媒體說明,軍購實務上,發價書的效期通常為45天至60天,過去甚至曾收過僅15天的案例。設立效期的主因在於避免原物料與產線價格浮動。他強調,若依照民眾黨版規定,每期預算均需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國防部將面臨「雙重壓力」:一方面要趕在美方效期內簽約,另一方面卻無法確定預算是否能獲立法院通過。
黃文啓表示,若因預算審查延宕導致發價書過期,這意味著必須重新遞交LOR、重新經過美國務院與跨部會審查,「不能從中略過已完成的程序」。此外,他也提到,若採一年一審,我方無法給予美方長期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軍購市場屬「賣方市場」的現實下,恐將導致議約困難,甚至影響現有推動中的軍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