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法 婦團支持 同志團體盼立代孕專法
行政院會今天(11日)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婦女團體均表達樂見與支持,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擴大人工生殖適用範圍將可實現女性自主,也可緩解少子化問題;同志團體也肯定行政院跨出第一步,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希望政府接下來能積極推動代孕專法。
行政院會11日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人工生殖適用範圍擴及年滿18歲單身女性以及女同志配偶,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則脫鉤處理,未在此次修法範圍中。
對於行政院端出修法版本,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受訪表示,婦女新知一直希望政府能擴大開放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該會對於此次修法樂觀其成,她並肯定此次修法條文比以前更完整。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受訪時也表示支持行政院修法,她指出,開放單身女性可使用人工生殖等於幾乎涵蓋了全體女性,不但促進女性自主權,也可緩解目前少子化問題。她說:『(原音)因為很多人都去做了凍卵,他們這個法如果不修的時候, 他們不結婚的狀況之下,或是不孕的狀況之下,他們幾乎沒有辦法使用他們凍的這個卵子、去生自己想要的小孩,所以這個法通過事實上是對於整個女性的這個需求或是她的自主性的實現,是值得肯定的。』
黃淑英建議,擴大開放人工生殖使用對象後,政府應關注對於整體女性與胎兒健康的影響,加強監控。
行政院修法版本除了著重婦女生育自由,也強調兒童最佳利益,因此,修法草案規定術前應進行人工生殖子女利益評估。對此,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受訪時表示,過去在多場公聽會中充斥許多對於單身女性及同志家庭的不實言論,甚至是歧視,因此,她們相當關切術前的評估人員是否具備足夠的性別平等意識,能夠理解家庭的型態、孩子的健康與家庭成員數量及性傾向並無關聯。
政院版草案也擴大「血緣知悉權」,現行僅能在結婚、收養或遇重大疾病時才可查詢血親關係,以確認是否為近親結婚、近親收養、了解疾病史,未來進行人工生殖手術前即可知悉捐贈者的國籍、血型與膚色。不過,黎璿萍強調,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孩子有權知道自己的身世來源及相關資訊,期待政府可以盡快跟上國際趨勢。她說:『(原音)其實現行的這個捐贈的精卵都是全匿名的,那就過去同家會的經驗來講,其實同志家庭的子女等到一定的年紀,他理解了這個生理的概念之後,其實就會好奇自己是如何來到這個家庭當中,所以如果這個捐贈的精卵都是匿名的話,其實是不利於他們來做這個身世告知的。』
此外,爭議大的代理孕母此次未納入修法,黎璿萍指出,代孕涉及中介機構以及第三方身體,與現行人工生殖法所規範的範圍有落差,因此,他們期待透過專法的方式,進行更嚴謹、更深入的立法程序,並將男男同志配偶,甚至是女女同志配偶、單身女性以及所有有需要的民眾都納入適用範圍,希望政府能持續推動。(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