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認曾與中國女子交往 批不起訴決定「助長親共賣台者氣焰」
媒體人謝寒冰今年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與中國女子的不雅照片,引發外界關注。曹興誠隨後提告,指控謝寒冰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及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29日)以影像鑑定結果顯示「幾乎無深偽情形」等理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對此,曹興誠回應,北檢認定照片無偽造情形令他訝異,並直言不起訴決定「無疑助長親共賣台者氣焰」。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曹興誠指出,謝寒冰公布的照片「有些真實、有些偽造」,是誹謗造謠者慣用手法。他特別點出其中一張顯示自己赤身吸菸的照片,認為明顯不符事實,並強調自己長期患有慢性氣管炎,40年前即已戒菸,連二手菸或寺廟燒香的煙都無法忍受,「怎可能如謝某公布的照片吸著煙?」他質疑,這類明顯偽造影像刑事局卻無法辨識,是否「應該請民間鑑識專家協助,而非閉門造車?」
曹興誠與中國女子於2015年交往 直言:有無婚外情干謝函冰河事?
針對感情爭議,曹興誠坦言,照片中的中國女子自己確實認識,約在2015年間交往一段時間,後因理念不合而分手。他強調,當時自己仍是新加坡公民,居住於香港,既非台灣國民,也非台灣公務人員,直言「有無婚外情干謝寒冰何事?」
曹興誠並指出,新加坡社會尊重性自主權,婚外情被視為個人私事而非國事,不涉及法律責任,反倒是公開他人隱私,可能觸犯「防止騷擾法」與「刑事誹謗罪」,須負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並批評檢調單位不起訴,「無疑將助長親共賣台者的氣焰」。
此外,曹興誠也點名徐巧芯,批評其在事件曝光後以「下半身通匪」形容他,認為該說法不僅侮辱中國女性,也間接傷害台灣陸配及其家庭,並直言「若說心眼之髒、口舌之毒,很少人能超過徐巧芯。這樣的潑婦罷不掉,還要花納稅錢供養她,真是毫無天理」。(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