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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控遭從陽台偷窺 女丟椅、踹打麵包店老闆

TVBS

更新於 2025年11月16日11:19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6日10:00 • 吳宇雅,施協源 高子堯
女子跟麵包店業者在店內發生衝突。(圖/TVBS)

新北市一間麵包店男老闆,跟女子在店內發生肢體衝突,對方也曾帶人找上門,要討30萬元和解金,這一個月內,業者已經報案四次,原來雙方是鄰居關係,分別住在兩棟公寓的2、3樓,女子指控住在對面的男老闆,從陽台偷窺偷拍,老闆則認為自己只是在陽台出入、穿鞋,遭受脅迫才曾給10萬和解金。

監視器畫面清楚記錄了衝突過程,只見一名白衣女子在麵包店內與男老闆對話時,突然用包包朝老闆臉部揮打,接著又踹了幾腳。男老闆雖然試圖護頭阻止,但女子又拿起椅子砸向他。雙方短暫對話後,女子再度出腳並用手搥打老闆,隨後第二次拿椅子攻擊,導致老闆的眼鏡被打掉。除此之外,店外監視器也拍下女子在10月和11月期間,曾對店內比中指並用手機拍攝的畫面。

根據了解,雙方分別住在新北市一處民宅區的兩棟相對公寓,男老闆住在其中一棟的三樓,女子則住在對面二樓。男老闆表示,他只是正常進出陽台放鞋子、拍攝花朵等日常活動,並非如女方所指控的偷窺偷拍。他解釋道,有時候假日去陽台拿鞋子,對方就說他在那裡逗留;有時候陽台的花開了,他拍照時被誤認為在拍攝女鄰居。

女鄰居則強調,男老闆從陽台位置視野良好,能夠看到她家的氣窗,而她在家時可能未穿著衣服。她表示男老闆曾經明目張膽拿著手機對著她家拍攝,因此非常擔心對方手機裡存有她的私密照片。

這樣的糾紛並非首次發生,雙方曾一度和解,並約定若再發生類似事件,男方需支付30萬元和解金。目前麵包店業者已提告女方恐嚇取財,依法該罪可處6個月至5年以下刑期,並得併科3萬以下罰金。原本只是單純的鄰居關係,如今卻因此糾紛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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