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成偷情聖地? 已婚公務員遭小三反咬性侵
在某政府機構內,一名已婚男性公務人員遭其女性同事指控涉及性侵,事發地點據稱是在該機構的地下停車場。該名女性指控男方強迫與其發生性關係。然而,新北地方檢察署介入調查後,發現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複雜關係,且雙方在車內發生性行為的頻率至少已持續五年以上。基於這些因素,檢察署最終以罪證不足為由,決定對該名男性公務員給予不起訴處分。
根據女方的說法,事件發生於去年八月,當時男方無視她的明確拒絕,強行在地下停車場對她施暴,使她遭受性侵。然而,男方則提出不同說法,他聲稱兩人實際上是情侶關係,他們的交往始於2014年,並且一直持續到2024年9月。由於雙方各自都有婚姻,他們只能利用上班日的午休時間進行秘密約會。
男方坦承,為了節省時間並避免他人注意,他們經常選擇在地下停車場的車內共進午餐,並且時常在車上發生性行為。但他堅決否認有任何性侵的行為。他強調,所有的性行為都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
檢方在深入調查後發現,雙方在車上發生親密關係的行為已經持續相當長的時間,至少超過五年。調查記錄顯示,直至去年9月5日,扣除例假日之外,兩人幾乎每個工作日的午休時間都會在市府停車場的車上見面。綜合考量雙方的說詞以及其他相關證據,檢察署最終認定本案缺乏充分的犯罪嫌疑,因此決定給予該名男性公務員不起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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