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保全界李宗瑞」迷姦少女拍裸照判刑 北檢將傳喚發監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9月02日03:44 • 發布於 2020年09月02日03:44

涉誘騙高雄市14歲少女的前保全羅育祥,被控迷昏未成年少女,幫少女穿肚兜、絲襪拍下性交猥褻照;台北地院認定羅犯2個兒少條例「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罪,7月23日判處有期徒刑10年。羅收判後逾期未上訴,已在8月31日定讞,送交台北地檢署擇期發監執行。

羅育祥原是某保全公司區經理,負責應徵面試工作。他在人力銀行網站搜尋未成年少女,以打工面試為由,結識2名未成年少女。

2018年5月5日,羅邀其中一人到新北市住處拍實習照,載她回住處前,將有鎮定安眠效果的藥物加在飲料中請對方飲用,到住處,要求她去廁所換實習制服,趁藥效發作,褪去少女內褲,再以手機拍下少女與自己性交的照片。

2018年5月26日,羅又以實習為由,邀另名少女在新北市板橋捷運站碰面,載她回到住處,藉口要對方在制服內穿上肚兜、絲襪等情趣內衣,以拍攝面試照,用同樣的手法迷昏少女,再褪去情趣內衣,以手機拍攝少女胸部、下體的猥褻裸照。

檢方指控,羅對第2名少女下手,一開始沒有性侵得逞,同意載少女回家,而少女上車後,再度陷入昏迷狀態,羅見機不可失,將車子停靠路邊,先到後座手淫,射精後,將手上的精液倒進少女嘴裡,再以手機錄下犯罪全程,並載去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判決指出,本案被害少女年僅15歲、16歲,羅利用她們有經濟壓力、找工作的機會,以下藥方式性侵,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考量他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已相當程度彌補被害人損害,2罪各判處7年6月,應執行10年。

一審於7月23日宣判,羅育祥收判後超過20天未上訴,全案已在8月31日定讞,送交北檢執行科擇期發監執行。至於高雄少女案,高雄地檢署複訊後,認定羅涉準略誘罪、妨害自由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今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羅姓男子(右一)今天上午移送高雄地檢署。記者林伯驊/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5人座擠8人撞爛!屏東休旅車墜橋「4輪朝天」 7人撇下重傷泰女集體消失

鏡報
02

阿嬤揮傘狂毆阿公!車站一路追打進超商…店員淡定「做1事」網傻眼

三立新聞網
03

女兒向母借手機驚見偷吃小王鐵證 嬌喘肉體啪啪「射很多」音檔全都露

鏡週刊
04

開房但不上床!摩鐵小編爆料客人住房奇葩用途 警察臨檢全傻眼

鏡週刊
05

63歲男登頂關山返程猝死 妻受困3000公尺高山「孤守亡夫一夜」淚崩

CTWANT
06

甩律師巴掌又嗆殺他們遭收押!悍女成公敵隻身出庭 慘無人願替她辯護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