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ap挨告贏了!雷虎遭指淪「套利工具」 求償1億吞敗理由曝
網紅Cheap(本名鄭才暐)發片探討樂天桃猿球隊營運狀況,內容影射雷虎科技淪特定股東的「套利工具」,遭提告求償1億元。台北地院認為,影片中針對雷虎科技董座陳冠如及國票創投的投資、營運數據等,均有公開資訊及報導可證,Cheap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且整體仍屬合理評論,為可受公評之事,難認侵權,一審判他免賠。
全案源於今年1月9日,Cheap在YouTube頻道發布「樂天集團怎麼了?從豪擲20億到便當有蛆」影片,內容談論樂天桃猿棒球隊營運狀況,提及樂天網路銀行大股東國票金的經營爭議導致獲利不佳,恐進一步影響球隊的資源分配。
Cheap在影片中先是談到,由耐斯二代、雷虎科技董座陳冠如掌管的「國票創投」,績效慘不忍睹,還稱陳以個人名義投資「雷虎科技」,再讓國票創投28.75元的高價進場接盤,質疑「是不是拿公司的錢,去幫自己的私人投資解套?」
雷虎認為Cheap未經查證,便隨意指涉公司淪為特定股東的「套利工具」,憤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億元,並要求在聯合報、自由時報、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判決一期,同時公開判決在Cheap粉絲專頁、YouTube頻道頁面。
Cheap辯稱,影片中指陳冠如投資「雷虎科技」是他口誤,後已更正為「雷虎生技」,其餘言論針對樂天集團、國票金經營體質及相關投資個案等,均為公開資訊,屬於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
Cheap也強調,他並未指涉雷虎有任何違法、舞弊、經營不善或財務異常情事,敘述都相當正面、中性;再者,他在發表相關言論前已參閱媒體報導、公司年報、判決書等資料,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沒有侵害雷虎名譽、信用或商譽的情形。
北院認為,有關Cheap提到國票創投董事長(即陳冠如)「考績丁等」,以「慘不忍睹」、「形同破產」等語形容公司經營狀況等言論,相關事實均有新聞報導可佐;另涉及陳投資價格、績效、雷虎生技營運等數據,也都有公開資訊可參考。
北院考量,Cheap發表的言論建立在一定的事實基礎上,並非明知不實仍恣意散布,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口誤部分事後也有更正,難認他是刻意混淆視聽。
北院指出,縱使Cheap措辭尖銳帶有批判色彩,使雷虎感到不快,但整體還是在表達對投資案合理性的評論,屬可受公評之事,不具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又陳冠如作為公開發行公司的經營者,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一審判Cheap免賠。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