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花為亡夫爭產! 股權訴訟官司告贏兄嫂拿回1.2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丈夫、骨科名醫「洪文棟」,2018年過世後,楊麗花與洪家4名子女,向兄嫂提出訴訟,要討回洪文棟在世時,借名登記、後來卻被賣拍的新光金法人大股東「新勝公司」的股權,如今二審結果出爐,高院判楊麗花等人勝訴,加上利息,可能獲償1億2千多萬元。
在節目高歌一曲,歌仔戲國寶楊麗花把自己和丈夫的名字,融入歌詞裡,看得出夫妻好感情,如今洪文棟離開了,他生前跟兄嫂家族的股權訴訟官司,楊麗花也幫丈夫繼續打下去。
曾替台灣能否引進貓熊請命,新光集團二代的洪文棟,在世前曾指控,自己借名登記在兄嫂家族名下的"新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1萬多股,多次要求歸還未果,在2008年一狀告上法院,但兄嫂早已將股票轉賣,即便法院判決洪文棟有股權,但因兄嫂無法辦理轉移,2013年判決洪文棟敗訴,當時他因身體因素無法再上訴,直到2018年過世後,才由楊麗花及4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提起訴訟,一審法官判兄嫂需返還股權或賠償損失,並以2008年起訴辦理協同登記股權的股價淨利,每股104元計算,約賠償1232萬7276元,但楊麗花等人認為要以2022年起訴時間計算,全案上訴二審,法官判營,若以當時每股約816元,加上利息換算下來,兄嫂恐須賠償超過1億2千萬元。律師李育昇:「因為法官在判這些案子,是以損害賠償的認定,或是不當得利的認定 ,這時法官要就實際情況來判斷,這個請求人受到多少的損害,以及對方有多少的不當得利 ,來做一個計算的標準。」
洪文棟經歷三次婚姻,在與楊麗花結婚後,曾當選立委,身為新光集團二代的他,晚年多次跟哥哥爭產登上媒體版面,兩兄弟一起蓋在天母北路的"傳家居",荒廢至今還未解,只是兩兄弟過世後,爭股風波換到妻子身上,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