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512公斤K他命!大賺3億黑心錢 收2萬幫監控運毒...少年慘了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警調於去年12月間,根據海關人員查獲自德國法蘭克福機場空運至桃園機場貨物有異,發現夾藏第三級毒品K他命共計512.69公斤,黑市價格逾3億元,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循線查獲廖姓、陳姓與蔡姓男子與2名少年組成運毒集團,檢方今(9)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偵結起訴並移審,向法院就廖姓、陳姓被告具體求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案蔡姓被告7年以上有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緝毒專組檢察官周欣儒,指揮桃園市調處、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偵辦廖姓、陳姓與蔡姓男子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K他命案,查出廖姓主嫌等人與不詳人士謀議,於去年12月7日自德國法蘭克福空運機場,以貨名玻璃纖維(glass fiber)之貨物共84箱,由告廖姓男子承租高雄市小港區某民宅作為收件處,蔡姓男子租用小貨車,由其2人負責載運毒品,共同獲取8萬元報酬,陳姓男子則指示廖姓、吳姓少年共犯駕車監控,負責回報送貨狀況等,給予少年1至2萬元報酬。
該批貨物於去年12月7日運抵桃園機場後,即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員發現夾藏第三級毒品K他命,淨重512.69公斤,隨即通報桃園市調處報,再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周欣儒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循線追緝,於同年月10日,在高雄市小港區某處查獲領貨之廖姓、陳姓與蔡姓男子與2少年到案,其中陳、廖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考量本件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且保管不易,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係屬易生危險物品,依相關法令辦理毒品提前銷燬作業,於偵查終結前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以減少毒品保管風險。
檢方認被告廖姓、陳姓與蔡姓男子等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等罪嫌,於今天偵結起訴移審,考量被告等人無視國家杜絕毒品之嚴令峻刑,仍為本案犯行,雖毒品尚未流入市面,但輸入毒品數量甚鉅市值高達新臺幣3億元,若流入市面可供170萬人次施用,對國民身心健康及社會秩序潛藏之危害極高,向法院就廖姓、陳姓被告具體求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案蔡姓被告7年以上有期徒刑,2少年則送桃園少年法庭審理。
桃園地檢署呼籲,不法份子切勿心存僥倖,檢方將秉持行政院頒布之「新世代反毒策略」揭示之緝毒重點,結合六大緝毒系統,強化橫向聯繫緊密合作,全力遏止走私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