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體位標準修正 內政部:複檢機制、勤務安排達共識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藝人閃兵案掀起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討論,國防部長顧立雄去年曾表示,預期今年4月公布新版體位區分標準。內政部19日與相關部會及團體召開研商會議,會中團體代表贊同強化國防以因應中國威脅,願在體能與性別友善前提下參與服役;對於尚有疑義項次的標準,雙方對複檢機制及依體位安排勤務內容達成共識。
國防部去年底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將現行標準共計193項次修正180項,草案除將替代役區分為A、B兩級外,若修法通過,未來僅BMI大於45或身高未達144公分者得以免役。此外,內政部本月初預告修正「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將替代役男基礎訓練時間為從1星期至4星期,修正為3星期至12星期,草案預告期至5月5日止。
內政部昨天會同國防部、衛福部召開與各界研商會議,邀請相關醫學會、人權及青年團體代表與會。
內政部表示,會中,團體代表贊同強化國防能量以因應中國威脅,也願意在體能允許以及性別友善的環境下,參與服役,保衛國家。有關尚有疑義項次的標準,後續將配合國防部再適切檢討修正及身高體重於接獲徵集令後可申請複檢機制,已取得團體共識;青年團體也同意,服役人員的勤務內容將依其體位等級妥適安排的原則。
針對服役安全部分,內政部指出,在體位判定後徵集入營前,健康狀況達改判標準,均可申請複檢;入營後成功嶺也會提供就醫及救護環境,服役過程中還有驗退停役等機制來維護服役人員權益及安全。內政部並將邀請相關團體赴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觀摩訓練情形及場地設施,以利後續改善環境。
內政部說,未來仍將秉持國防安全、兵役義務、醫療專業、服役安全及人權保障等原則,持續配合國防部辦理相關法制作業及會銜發布程序;同時強調,將持續與醫界、青年團體及社會各界保持暢通溝通管道,透過跨部會專業研議與公開對話,凝聚社會共識,讓制度改革更臻完善。